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惮”。“其何以饬官方而肃法纪耶”!
杨灏被立即处死,提出改判动议之湖南巡抚蒋炳被罢官抄家,发往军台效力赎罪。附和此议之尚书、侍郎、给事中,御史赵弘恩、鄂弥达、蒋溥、李元亮、王际华、李清芳、王和、勒尔森、舒明、董邦达、金德瑛、刘纶等68人,分别处以革职留任、降级留任、销级、销纪录、降级、注册等处分。
第二天,皇帝仍然气不能平,又下达长谕,痛斥官官相护之风。乾隆说:
夫明刑弼教,乃国家刑政之大纲……近日内外问刑衙门习气,不求其情罪之允当,惟事妇寺之仁……至俨然服官从政,自当知凛遵宪典,而犹悍然作奸犯科,此而可宽,则谁不蔑法营私,小民将必深受其害……岂有方岳大员,婪赃累累,而尚藉口完赃,俾得偷生视息,有是理乎!……九卿科道,每于秋审棚内哓哓致辩,不过求宽一命,或为自己积福地,而于此等要案,则无一人见及,雷同附和,公为矫诬,此而不加惩儆,纪纲安在!……
在谕旨的最后,皇帝坚定地表示:
为官相护之痼习,朕必力革而后已!
三是不避皇亲国戚。
慧贤皇贵妃是大学士高斌的女儿,雍正年间即成为宝亲王的侧福晋。乾隆登基后册立为贵妃,乾隆十年(1745年)去世后追晋为皇贵妃。她生前受宠程度仅在孝贤皇后之下,是四位得以入葬地宫的后妃之一。
慧贤皇贵妃的亲弟弟高恒沾了姐姐的光,仕途颇为顺利,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出任两淮盐政这个肥缺。然而此人就任不久,就“收受商人所缴银两至十三万之多”。案发之后,皇帝毫不宽贷,以其“辜负圣恩,罪无可逭”,将这位小舅子立即处死。
不过毕竟是自己的至亲,杀掉高恒之后,皇帝对高恒的后人相当照顾。十年之后,高恒之子高朴得以出任叶尔羌办事大臣。不料此人颇绍祖风,到任不久就私役回民开采玉石,转往内地私卖,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事发之后,皇帝一面痛惜不已,一面又以高朴“贪婪无忌,罔顾法纪,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为慧贤皇贵妃侄而稍矜宥也”,降旨将高朴即于当地正法。
后世评论乾隆,几乎一致肯定其前期执法之严。晚清薛福成说过:“高宗遣诸贪吏,身大辟,家籍没,僇及子孙。凡所连染,穷治不稍贷,可谓严矣!”总结乾隆年间,封疆大吏以侵贪立案查处者多达三十几起,其中明正典刑或赐令自尽的有二十余名,平均一两年即有一名省级军政大员因侵贪或徇庇侵贪而正法,这是前代所罕见的,也是有清一代所仅见的。
因为乾隆前期抓紧了吏治或者说反腐败这个关键,所以才能迅速把清王朝推向了盛世之巅。这一点是朝野公论。章学诚认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即和砷当政之前,乾隆朝都可以称为清明盛世。赵翼后来也说乾隆中前期,秉中枢者俱洁身自好。
第六章 文字狱——盛世须用重典
君权像恶性肿瘤一样,是世界上最具扩张性的事物之一,它不允许任何独立的事物存在。专制权力的独占性本质驱使它永远努力冲破一切限制,挣脱所有束缚,深入社会每一个角落,毒化每一个细胞,直至最后整个社会在它的紧紧拥抱中窒息而死。士人的人格追求,在专制达到极峰的清代就成了君权的障碍。
一 打击“越级上访”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四月初七,皇帝的大驾行走到了江苏与山东交界的涧头集。刚刚结束了第二次南巡北返,坐在打开轿帘的大轿里,乾隆心情不错。初春季节往往是他诗兴大发的时候,遥望绿色笼罩的原野,他在心中酝酿着诗稿。
大驾突然停了下来,前面传来了喧哗声。
新修好的御路旁边的散水沟里,跪着两个鸠形鹄面的人,一望而知是两个灾民。他们高举着两张纸,显然是告御状的。
皇帝命人把他们带到轿前。
两个人哆哆嗦嗦地跪在皇帝面前,一嘴浓重的豫西话因为紧张更加难以听懂。费了老大劲,皇帝才听明白,原来他们是河南西部夏邑县人,分别叫张钦和艾鹤年。他们说,河南西部遭遇了严重水灾,百姓流离失所。夏邑县令孙默和河南巡抚图勒炳阿等官员串通起来,隐瞒灾情。老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所以他们才壮着胆来告御状。
乾隆的眉头锁了起来。怎么又是夏邑?
关于河南夏邑县的水灾,在这两个灾民告御状之前,皇帝就已经知道一二了。他这次南巡到山东时,前江苏布政使、退休官员彭家屏在山东迎驾,就已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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