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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住人的。
女警察吃惊地说:
“你们一家五口住在一室一厅里,不符合美国的生活水准的。那他们应该离开。”
停了一会儿,女警察又问道:
“你丈夫的父母有美国签证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把他们带走。”
杭湛回答:
“他们有旅游签证。”
女警察继续诱导她:
“签证过期了吗?”
杭湛说:
“还没有。”
女警察说道:
“那我就不能抓他们了,他们又没犯法。”
杭湛有点不甘心,接着问:
“可是他们在这里,我就不能正常生活,能让他们离开吗?”
女警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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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房主,就可以让他们离开,假如不给他们造成生命危险的话。”
那意思就是说如果死不了,杭湛可以将年迈公婆赶出家门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警察不需要考虑是不是年逾七旬的老人,是不是会讲英语,是不是熟悉当地情况。美国人对家庭观念是前卫式的,他们只往前看,关心儿童的生长,如果儿童被父母赶出家门那是不能容忍的事,那叫遗弃,是刑事犯罪。但是子女把父母赶出家门却不受法律制裁。英语词里没有孝道这个意思。
美国人的概念里只有儿童是无辜的,因为他们没有能力独自生活。老年人却不是无辜的,尽管他们已经丧失了工作的能力。
有了女警察的鼓励,杭湛的信心大增。放下电话后,她想了一会儿,让唯唯老实地待在屋里,不准出来。她准备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将曲哲家人一网打尽,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地摆脱老人的拖累了。
想到这里,她给王昆打了一个电话,让他过来把曲哲父母接走,安置得越远越好,她不想看到他们。王昆不同意她这样做,劝她:
“你再想一想,冷静一下,他们都是老人,出去连英语都不能讲,连买票都成问题。”
杭湛坚决地说:
“我不能等了,他们不能住在这里,我还咨询了警察,警察告诉我可以让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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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你们得离开这里
王昆不再坚持了,在美国如果对方说这是法律,那就无法再谈下去了。
挂了电话,杭湛推开曲哲父母的房间门,就像警察宣布逮捕曲哲那样对他们说:
“你们得离开这里。”
曲哲父母尚未吃早饭,又彻夜未眠,已经疲惫不堪了,吃惊地说:
“为什么?”
杭湛得意地说:
“因为我是这房子的主人,有权赶你们走。”
父亲愤怒地说:
“曲哲才是这房子的主人,你和我一样是家属,我要等到他回来才走。”
杭湛火气上来了:
“你还想等你儿子救你,他现在在拘留所,自身难保,能不能出来还是个问题。”
曲哲父亲回答:
“那我们就等他,他不回来我们不走。”
杭湛劲上来了,道:
“你以为能赖在这里吗?我可以叫警察来把你们带走,现在只是给你们一个面子,让你们自己离开。你想让我叫警察吗?”
她那口气就像中国古代皇帝对有罪的大臣赐死一样。不杀就不错了,给一个自行了断的机会,实际结局都是一样。皇帝赐死,大臣不敢不死,反正是没机会活下去了。
曲哲母亲想,与其被警察抓走,还不如自行离开,她对杭湛的淫威深为惧怕。杭湛在她的心里成了美国法律的代言人,她叫警察来,警察真的就来了,曲哲就遭到逮捕,显然杭湛比曲哲精通美国法律。母亲是老实人,既然她说警察还会来,那就会来的,家里看来是住不下去了。
曲哲父亲还想坚持。杭湛又换了个口气:
“你不是想让你儿子出狱吗?你们走他就能出来,你们待在这里我就不让他出来。”
母亲后来和曲哲说,为了让你出来,我们什么都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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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冬日,年迈的父母拎着他们的包,狼狈地离开了儿子在曼哈顿的家。背后是狠心的儿媳,前面是前途叵测的未来。他们走之前没获批准亲亲自己唯一的孙女,他们甚至连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像逃难一样被赶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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