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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啊,想家了么?要不我再陪你回中原转转?”子万突然坐正身体,一副颇有兴致颇关怀朋友的样子。
奚言豫差点没笑出来,伸手从旁边的小竹桌上捻起颗鲜艳欲滴的樱桃放进嘴里,那入口即化的酸甜娇嫩让他不由半眯了眼,好一会儿才拿起张桐叶接住抿出来的小核,微笑道:“这里甚好。我对中原已无牵念。”才从中原来没几天,又要回去,这不是瞎折腾嘛。
“如此那算了。”子万悻悻地道,又懒精无神地倒回椅中,半眯缝着眼看向反射着阳光的青翠山林。只觉得这日头怎么这么刺眼呢?
奚言豫唇角微扬,没有接话。其实对方这些日子的躁动不安他都看在眼里,甚至还能猜到几分原因,但是这事他不能说,也不能点拨,这种与认定性向相违悖的事情,只能靠对方自己想明白。如果始终想不明白,他便真的陪他一辈子也没什么,何必让他再去伤人伤己。
不得不说,在此事上他将子万的心思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这会儿他傻楞楞地跑上去告诉人家你有可能喜欢上某个姑娘了,只怕会马上被对方压倒以证明自己的喜好如常。这种傻缺的事他能干吗?
于是一个仍然心思恍惚地走着神,一个则悠闲惬意地赏着风景吃着樱桃,谁也不打扰谁,倒也彼此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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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为逃婚躲在破庙中的奚言少华却被纪十奴役得叫苦不迭,甚至生起了干脆回去成亲的念头。当然,纪十是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你这个蠢货,让你去打两只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她一边鄙夷地骂着,一边却利落地为身上多处弄伤地奚言少华清理包扎伤口,止血生肌的草药还是她去找来的。
奚言少华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从小便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如今却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饭洗衣,像个奴仆一样伺候这臭丫头,还要天天挨骂。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却又要强忍住反驳的憋屈样子,纪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过了,否则到时人一发狠跑了自己难道还真能去抓回来不成?
“行了,既然受伤,那就休息几天吧。这几天我来做饭。”利落地将最后一处伤口上好药,她摆了摆沾着草药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实她也着实吃够了这小子做的饭,不是烧焦就是夹生,菜不是过咸就是淡而无味,自己倒还罢了,只要能填肚子什么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娇生惯养的他怎么能忍受这么久。
【第三十六章 (2)】
经过这些日子的旁敲侧击,她已将他躲在这里的原因弄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她倒没觉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来,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和特权,自然也要为之付出什么,他无能挽救家族颓势,那么遵循家族之意联姻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线,短时间之内他是不可能冒险离开此地的。
看着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扎妥当的手,奚言少华心中不由升起这臭丫头也并非全无人性的想法,于是满腔的不满似乎减弱了那么一点点。而当次日纪十出去半天带回一头全身骨头皆碎的野猪后,他心里原本还尽力压抑着的反抗念头登时化为乌有。
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庙里本来就没多少存粮,奚言少华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两个人吃,即便会不时打点野味,弄点山菜,但仍没多久仍然见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听到要让他下山买粮时,之前一直忍辱负重表现得很听话的少年激烈反抗起来。他本来就是为逃婚才躲到这里来,怎么肯下山自投罗网,要知道这附近几个镇都布着奚言家的眼线,他一出现,还不得立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纪十说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两脚了,但现在还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会武功这一点,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转,笑道:“你不就怕被认出来吗?我给你换个样子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气不够,又不识路,哪里用得着这样和声软语地诱劝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