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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为他所害。朝臣、宦官相互倾轧,无有宁日;国事混乱,无人过
问。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而嘉靖皇帝则成天忙于拜神、炼丹、求仙。上
行下效,全国一派乌烟瘴气。明代中叶的经济状况更不如前。当时严重问题是土地高度集中。王公贵
族大肆霸占上地,农民纷纷破产。勋戚、宦官原来都有庄田。庄田的数量一
年年扩大,到明中叶,已大大超过前代。弘治时期(1488—1505)。京畿的皇
庄只有5 座,占地18000 余顷;到正德年间(1506—1521),皇庄扩充到36
座。占地达37000 多顷。(《皇明经世文编》卷二○二,夏言《查勘报皇庄
疏》)皇亲国戚、宦官、军官四处掠夺土地,巧取豪夺之风,遍及州县。弘
治年间,顺天府庄田共332 座,占地33000 多顷;到正德十六年(1521 年),
由顺大府延至北直隶,庄田占地已达209000 余顷。奸相严嵩一家,在北京附
近有庄田150 余所,又”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明
史》卷二一○,《邹应龙传》)严嵩原籍袁州府,该府四县之田,十分之七
被他侵占。(《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二九,《申逆罪正其刑以彰天讨疏》)
当时,豪绅地主的土地“阡陌连亘”,往往“一家而兼十家之产”。广大农
民丧失土地,沦为佃户,“佃富人田,岁输其租”,每亩收成只得数斗,而
所交地租却高至一石二三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高利贷者,
乘机盘剥农民,利息高达四、五倍。不少农民卖了田地,仍需上税,造成“产
去税存”局面。(《日知录集释·苏松二府田赋之重》)当时流行的民谣说:
“一亩田无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
(《广治平略·舆地篇》)地主剥削农民敲骨吸髓,相当残酷,无异于”夺
泥燕口,削铁针头;鹭丝脚上剥精肉,蚊子腹内刮脂油”。
农民除了忍受地租剥削,还要遭受差役之苦。明宪宗时给事中丘弘曾指
出:“孤寡老幼皆不免差。空闲人户亦令出银。故一里之中,甲无一户之闲,
十年之内,人无一岁之息。甚至一家当三五役,一户遍三四处。”(《明宪
宗成化实录》卷三十三,成化二年八月)正德之后,除了银差,又征力差。
为了逃避差税,农民被迫流亡四方,成为无业流民,因此,全国户口大大减
少。明初永乐年间(1403—1424)全国户口有2000 万户,到弘治四年(1491)
只剩下900 余万户,不足永乐时三分之一。农民流亡后,地主为了逃避地税,
大肆隐瞒土地。明初全国有土地850 余万顷,到弘治十五年(1502)只有422
万多顷了。有的地区,人口“逃亡过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大量土
地被抛荒,农民背井离乡,逃亡他乡,扶老携幼,露宿荒野,以野菜树皮维
持生活,抛妻卖儿,惨不忍睹。
农民破产,人口流亡,土地抛荒,造成政府财政危机。嘉靖年间,政府
每年收入仅200 余万,还不及全年支出的二分之一。只好向人民“加派”。
嘉靖三十年(1551)明政府在南畿、江浙等富裕州县开始实行“加派”,年
增赋百二十万。后来巧立加派,名目繁多,有“箕敛”,“派括”、“箕税
契”,“折民壮”、“提编”等。(《明史·食货·赋役》)农民不堪重负,
为生活所迫,只好铤而走险。明中叶以来,农民、流民起义,矿工、织工暴
动,连绵不断。顺天年间(1457—1464),刘通、石龙等起义于湖广房县,
转战于四川;成化年间(1465—1487)李原起义于湖广荆襄地区,群众达百
万之众。后又有福建佃农丘隆起义。广西瑶族壮族农民起义。15 世纪中期,
以邓茂七为首,农民、矿工联合起义,自号”铲平王”,主张“铲主仆、贵
贱、贫富而一之”。16 世纪初,正德五年(1510)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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