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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若的作品,希望下一部书的读者里还能有你们。现在,小若要去码字了。
正文 第四十四章男人心计
所谓的接风宴,就在被宴请的人刚有发言的趋势就被灌酒的怪异氛围中结束。一行人出了皇朝酒店时天已经彻底的黑了,S市的多彩夜生活也即将展开。
走出皇朝的大门,望着街上如梦似幻的霓虹灯,让人简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秦浩宇不无感慨的望着川流不息的街道,心中竟然有点百感交集。“咱们有多久没有出来通宵了?”
“没印象了,不过怎么也有三个月了吧!”谦走过去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搂着浩的脖子。这个数字,是不是太过巧合?
对于这两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勾肩搭背,寒冷眼相送,“接下来干什么?不会是就站在这里当地标吧!我可不喜欢被人当猴子一样看。”
相处这么久了,大家都知道他人虽然冷酷,不过话却犀利。最擅长的就是讽刺和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而且不得不承认,他的确难寻敌手,他们五个即使最能说会道、插科打诨的谦都甘拜下风,只有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林孝哲能让他闭嘴。
听了他的话,浩和谦也意识到了这是在公众场合,而且真的有人在看他们。于是谦一把推开浩,好像他是瘟疫一样。浩撇撇嘴回给他个白眼。
“好了,别耍宝了。下面去哪?”对于他们俩的行为,杨希没有半点兴趣,她现在只关心接下来要干嘛。她明白这次虽名为“接风宴”,但是严子烨的目的是想让她们接受林夕言,想为林夕言正名。不过这可能吗?
目光定定的看着隐隐有些不耐之色的杨希,轩不由的皱紧眉头。夕言见此关切的问:“轩,你的手很疼吗?”他的手受了伤,虽然看起来不严重,但不是俗话说十指连心嘛!
将目光从杨希身上收回来,轩目露复杂的看向夕言,下意识地摇摇头。将所有人的表现都看在眼里,严子烨心下了然,深邃的眸子隐含一抹沉重之色,只是稍纵即逝,快的所有人都没有捕捉到。
而被浩和谦逼着喝了不少酒的程琳娜,妩媚的丹凤眼微眯,“S市的夜生活这么丰富,当然要玩的尽兴。我们去‘纸醉金迷’吧!”
纸醉金迷,S市最华丽的夜场之一,出入其中的人大都有着不俗的身份和背景。而严子烨他们却从来没有去过,只因为它的背后老板是他们的熟人。而程琳娜并没有他们知道的这么详细,所以她是那里的常客。
“好啊!就去‘纸醉金迷’吧。”没有理会寒他们投来的不赞成目光,严子烨一锤定音,率先拉着夕言上了车。
纸醉金迷位于S市的最黄金地段,是个名副其实的销金窝、红粉窟。
一行四辆名车从皇朝转战到S市的商业中心,这里的繁华可不是小小的樱兰商业中心可以媲美的,五星级的酒店林立,各种特色店铺充斥着大街小巷,道路宽阔,规划完善,路旁笔直的梧桐树和优质草坪甚至全部由法国进口,其奢侈程度可见一斑。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无不显示着S市的繁荣昌盛。
“好了,咱们到地方喽。”烨甩上车门,与众人围聚在一块,而最后钻出来的夕言则忍不住感叹出声。“哇~好大,这是什么地方?”
眼前虽然仅仅只有两层,但却足有一个足球场般大小,这样的建筑出现在S市寸土寸金的商业中心可就显得极不平凡了。
“乡巴佬!”程琳娜凉凉的来了一句,遭到几个男生的一致冷哼,只有悻悻的闭上了嘴。她就不明白了,既然林夕言可以进樱兰,那说明她家世不会太差,可为什么她就什么也不懂呢?就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稀罕。
“玩的地方。”谦笑着没有多做解释,直接揽过夕言肩膀向里走去。其余众人尾随而入。
别有洞天!这个词用在这里真是恰如其分,谁能想到外面那么普通的二层小楼,里面装修竟会如此豪华,如此不惜血本,巨大的镀金铜鼎吊灯,光亮可照人的玉石地板,无不彰显着它的与众不同。
劲暴刺耳的重音乐,极富变幻的灯光,舞动的妖娆身躯。当夕言一行人到达的时候,这里已经成了沸腾的海洋。
整个建筑呈飞碟状,拱起的蓬顶架设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灯光音响,飞碟圆盘的位置则由栏杆拦住,形成一个个半分离的小包厢,最下面是吧台及随性的顾客,中间搭建的舞台十分宽阔,可以自由升降,也就是说,如果需要,舞台可以随时降得与地面平行,让整个一层都变成狂野舞动的舞池。基本自持身份或是谈论事情的人才会选择二楼包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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