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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特别矫情加脑子抽风,想著一辈子这样抱著也很好。
大四没课,大家都很疯,当初荆慕珩走的他们每天都闹我还嫌弃他,他那时候特别深刻地和我说,“到那时候你就懂了。”
我果然懂了,太懂了,四年的兄弟,四年的同窗,各奔东西就在眼前,不留在这个城市的,以後真是相见无期。
唯一的安慰就是我和铭之的家都在这里,不用忍受各奔东西之苦。
更加让我安慰的是另外两只居然也是留在这里。
老大那个强人是直接进了一家500强的企业,老四是因为秦雅是本地人,所以为爱而留在了这里。
我激动地上去拥抱他们,四年里,我是真把他们当做兄弟了,永远镇定的老大,有点傻但是心眼好的老四,真好。
老大依旧淡定地让我抱,老四被我的熊抱吓得有点不知所措,一直呼喊‘“救命。”
铭之受不了了,把我们分开,我转而像没有骨头的一样挂在他身上。
他狠狠地踩了我一脚,“真受不了你了,大惊小怪!少见多怪!”
毕业晚会上,反正都要走了,什麽风度温度都不要了,统统一副豁出去的模样。
铭之在舞台上拉小提琴,一首凄惨的《梁祝》,突然一转,变成了一首《老鼠爱大米》,底下笑成了一篇,但是台上的铭之却像还是在演奏高雅的音乐一般陶醉,真是演技一流,当个演员,再加上他的外形,不红就来找我!
找我干啥,我捧红他呀!
我没啥拿得出手的才艺,唯一的优势就是身高,然後被拖去时装秀。
商院的男生多,身高高的也不少,所以组了个团,一起上去了,各种衣服都有,上台抽签,我比较倒霉,一件晚礼服。
悲剧的事情是人家的晚礼服是拖地的,我则是漏了一大截的小腿。我那双华丽丽的耐克鞋就这样不光彩的暴露著。
抹胸的长裙,上面露了一大截。出场当然是爆笑,我看到铭之抱著小提琴在一旁已经晓得直不起腰了。
我真想跟他说,小心抱不住小提琴,一把琴很贵的。
曲终人散的时候,我们班男生出去喝酒,我和铭之都不是那种酒鬼,也就没喝多少。
吃完後,我们俩走在了最後面,铭之说,“阿励,你刚穿那个抹胸的衣服,真不错,那锁骨,那白皮肤,简直就是勾人犯罪啊。”
“给你咬一口要不要!”
“要!”
夏天的短袖衫,袖口有点大,我马上往下一拉,露出左边的香肩。
铭之毫不犹豫地咬了一口。
一阵酥麻的感觉,感觉特别好,我突然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在四年中,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机会,今天无疑是天时地利,人也和。
我特别郑重地开口:“铭之,我喜欢你!”
作家的话:
哇哢哢~~~庄先森表白啦~~~
话说今天舍友问我:小然赶出去之後住哪里呀~~
我说:恩,给你做选择:1、被人拐去色情行业做那个啥了~~~2、被黑帮老大捡回去做小蜜去了,然後依靠黑老大把那个渣攻和渣女给哢嚓了~~~
O(∩_∩)O哈哈~你们选啥?
好吧,我是开玩笑的~~~
PS:鲜网改版之後我好不习惯啊~~感觉奇奇怪怪的~~~
庄励14
听到我一本正经的告白,铭之还是像以往一样嬉皮笑脸地拍著我的肩膀,“神经,这麽肉麻!”
“我是说真的。”我强调。
“好了好了,知道了,小爷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貌似潘安……”
“夏铭之,我是很认真的跟你说,我喜欢你。”我狂躁地打断了铭之的话。
铭之有点怔怔地看著我,失了言语。
“像男人喜欢女人那样的喜欢。”
铭之猛地推了我一下,“我才不是女人。”
“我只是打个比方,没有说你是女人。说的清楚一点,我是个同性恋。”我定定地看著铭之,他的每个表情每个细节我都不放过。
铭之脸上没有出现什麽表情,但是眼底的惊讶和震惊却是完全将他出卖了。
我伸出手,想去拍他肩膀,但是他往侧边一闪,我落了空。
我尴尬地收回那只举出去的手,想说什麽,但是那些话全部卡在喉咙里,争先恐後地想要表达,但是最後却是一句话都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