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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饭菜去探望,于是,两个不足十八的孩子在祖宗的祠堂里逃开了一场杀戮。沈易是幸运的,他的姐姐也是幸运的,可面对这样一场流血的屠戮,他们又是何其的不幸。
祠堂的白烛明灭颤抖,阴风阵阵吹来,那一晚他们还不知道第二日的光明再也不复存在。
天崩地裂莫过于此,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十四岁的孩子却要带着十七岁的姐姐开始了逃亡的生活。因幽州有沈家暗藏的势力,他们决定赶赴幽州。
在去幽州的路上,姐弟两人被流民冲散,就此失去联系。数日之后,当他发现姐姐最爱的贝壳在他人手中拼命抢夺时,遇上了我,给饥肠辘辘的他两个包子。
沈易的脸上布满悲怆的沉痛:“抱歉阿姐,我欺骗了你……可沈家上下百余口性命一夜之间尽赴黄泉,我背负着全族的仇恨,唯有蒙混改名才有可能伺机报仇,。”
“那时我还未联系上父亲暗藏的势力,若无你出手相助,我已饿死街头或是被贼人打死了。上天好愚弄世人,我想法设法拿到姐姐贝壳,顺藤摸瓜知道她被幽州的匪人取了性命……”一个滚热的泪从他的脸颊滑落,“后来,我带着人将那些匪人全部杀死,自己也弄得一身伤。”
沈易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当我查到灭门的证据指向突厥时,我非常害怕,担心连累你,可你却狠狠骂了我一顿,我想既然我还活着,一定能保护你!”
剥开尘封的覆盖,原来过往的一切如此残酷,残酷到浑然流淌着鲜血。
真相大白,可我却无能为力,不只是我,世间众人恐怕都是无能为力。心脏骤疼,按住胸口,悄悄抹去淌到嘴角的泪,不知所措。
我默默从袖袋里拿出那枚贝壳,郑重地塞进他的手中:“那日心念一动,偷偷留了下来,若是不舍便好好收着吧,能有一些同过去紧密相连的东西在身边,其实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沈易是个坚强的孩子,他没有哭,只是严重渗着暗红的血丝,他问:“就像阿姐的枣木坠?”
我点了点头,枣木坠确实是我唯一从那个世界带来的东西,我的情况与他分明的不同啊。
许久之后,风雨已去,我问他:“你有什么打算?”
“报仇!”
我是女子,女子与男子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做出的抉择也不同。而一个人选择如何走他剩下的路,外人并无权过问,即便过问或干涉其实也起不到作用
想到他口中的改名之事,我轻轻开口:“你原来的名字是什么?”
“沈之简。”
简则简之易,易则易之简,万物皆在一简一易中矣……真是一个好名字,可我还是比较喜欢“沈易”这两个字,因为这是重生了的他。
…… ^ ^ ……
突厥——历史上骁勇善战的游牧民族之一。
我对他们全部的认知除了书本便只有多伦镇的匆匆几撇了,可若不是真的强悍,沈易也不会如此担心,若不是真的凶猛,沈氏一族也不会在一夕之间被灭。
我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是带上小阿萝卷着铺盖跑回邺城去,还是带着小阿萝卷着铺盖跑去长安呢……或者是带着小阿萝快马加鞭去找高长恭……可高长恭在哪里我都不清楚,我要如何去找他。
王仁信的话又飘在耳边:“抱歉沈姑娘……家族之物,向来不示外人,我也不得而知,但青睐枣木者,大抵是北方大族,多在豫州朔州一带。”
我想,我会尽快离开幽州,应该会去豫州朔州,然后再转转周边。可高长恭让我在幽州等他,如此一来,我好像哪都去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了~今天在图书馆码字,一直连不上无线,囧……姑娘们,看着可怜兮兮的样子上,给我留言吧O(∩_∩)O~剧透,长恭下章出来~~
☆、第十一章 喜欢
方寸的院落里落了一层树叶,我穿戴整齐打算赶去歌舞坊,谢轻萝正拎着扫把来来回回的清扫起来。
沈易蹲在檐下扎灯笼,纤细的竹条,红色的薄纸,好像自从我们将那件事说开之后,他便一直留在家里,晚上也不出去了,时不时地扎扎灯笼,时不时同阿萝斗斗嘴,似乎一切仇恨都随着风渐渐远去。
可我清楚,仇恨不会消失,即便释然也会在心头留上一笔,何况现在的沈易不过是将它们暂时地摒弃在一边而已。枷锁带的时间越长,越会觉得累,本就是一个孩子的他其实需要很多时间让自己轻松片刻的。
由于中秋佳节将至,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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