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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见所谓的飞花盛况,便先嗅了一鼻子的槐花香甜。因为数量的缘故,那香味还显得有些浓郁。此时一阵微风,纯白色的花串簌簌飘落,如漫天馨香的白雪,当真好看得紧。
繁美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车轮子压过那些纯白娇嫩的花朵,硬是沾染了一整圈。马车外面护卫的奴仆全都凝神敛气,稳步走在周围。其中还有两位翩翩俊秀的公子哥儿,黑衣的骑黑马,白衣的骑红马,一派气宇轩昂。
有时候遇见些拾花的花农,无不停步驻首。还有人交头接耳,细声讨论。
“那是叶家的仪仗啊,最前面那位便是叶大公子吧。看见白衫子的那位了么,便是叶三公子无疑了。”
“你问哪个叶家?你头晕了?自然是飞花街尽头的那家咯,府邸占去了半边的乌水江北。”
“听说了吗?叶家的大公子要迎娶福家的二女儿了,而且还是正室呢。福家……”
“切,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他家那几个儿子也没瞧着一个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的。”
议论的声音各持己见,可都在说明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便是叶家的名望和财富。
叶府的正门朝南大开,正对着清澈的乌水江。大门左右分别开了两扇偏窄些的偏门,然后再自东北西三方各开一处侧门。其中东门直接通往女眷内侍的后院。
马车自叶家东门直接驶了进去,大概又走了十来分钟,马车才稳稳当当的停了下来。此时的叶茉已经没了闲情逸致欣赏外头的盛况风景,眼皮上似是掉了千斤重的秤砣,半点儿都睁不开。小脑袋也沉重如铁,鼻翼间渐渐喷吐出些高温热气。
她应该是感冒了,叶默这样想着,便感觉到有一只手触上了额头,随即便是一个模糊的女人声音传来。
“老爷,五小姐好像在发热!”
然后便是一阵嘈杂,吵得她太阳穴如针扎一般的疼。叶默不耐的皱了皱眉,终是提不起力气去阻止,渐渐的模糊了意识过去。
……
等到好不容易退了热,再苏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夜里了。屋子里只留了一盏灯,显得有些昏黄微暗,不过这样的光线倒是很适合睡眠。
叶默盯着头顶上那张精美绣制的床帐许久,才想起来,这里并不是她原来的那个家。她和她老公一起出了车祸,然后鬼使神差的穿到了两个小孩子身上。
突然,一直紧闭着的帐子动了动,叶默惊觉的转过头去。借着跳跃闪烁的烛光,一张粉嫩可爱的脸出现在叶默面前。
刚刚大病了一场,叶默……不对,应该是叶茉的脑子有点儿不好使。她一直盯着那张粉嘟嘟的脸看了好半天,才猛然意识到,这任谁看过都想扑上去咬一口的小正太正是她的老公程玺麟。
一时欢喜,张嘴就要叫出声来。好在程玺麟机灵,迅速的扑了上去。今日未同前两日一样,反而是撩开床帘便看见一双尚且不明就里的大眼睛,使得他呆愣了一下。
小身子扑上去的时候避开了叶茉大病初愈的身体,只是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后俯身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别吵。”
叶茉自然乖乖的点头,嘴巴紧紧的闭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她老公骨溜溜直转。程玺麟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见已经腿了烧才轻松一口气,放手躺进柔软的床垫里。
总算是醒了!
叶茉眨了眨眼睛,小手伸出去抓住程玺麟的衣袖子,压着嗓子唤他,“老公……”
“嗯。”并卧在身边的小男孩儿顺了顺她额边凌乱的发丝,应到。唇角不自觉的弯了弯,胸口一直压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三天,他无时无刻不在忧心焦虑着。
这古代的医疗水平不够,即便是普通的感冒发烧也可能送命,更何况她刚刚才自另一场变故中闯了回来。
好在叶家是真的疼惜这个女儿,重金聘了一位定居在黎阳城里的老御医过府,并连日连夜的差人四处搜寻药材,这才救了下来。
这几日,他虽天天随同他的母亲过来探望,然而封建社会就是诸多麻烦,非说什么未出阁的女子闺房,外姓男子是不能随意入内的。
逼得他每天深夜起床,然后用各种手段把外面守房的丫鬟支走,即便是这样,每天也只能陪她个把时辰。这个身体虽然方便躲藏,留得太久始终会引人怀疑。
借着这几天的时间,他也探到了不少消息。他如今还是姓程,名字也与以前有几分相似,唤作齐礼,程齐礼。
曾祖父程濂因革新有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