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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草木倒是极其繁盛,自由生长,无拘无束,姿态之大气远非闹居同类可及。萧沐歌喜爱各种草木,这凌少樱是知道的,但她可不认为这里的草木已经有了令萧沐歌心驰神往的魅力,论境界,这儿跟万草齐聚的落涯谷比那是云泥之别,差远了。
“沐儿,我们还要走多久啊?”她体力还足,就是心累。
萧沐歌呵呵笑,顺手折下一枝紫色小花递给已有怨念的少女,“应该快了吧?”事实上他也是第一次来,不认得路,只是凭着印象里人家的描述寻的。
什么叫应该快了啊?凌少樱接过花儿,嗅嗅,不是很香,却很雅,柔嫩的花瓣层层叠叠,含羞带怯,白色小蕊亭亭玉立,犹染着早晨的露水。呜呜两声,没闲情雅致地将花瓣一片一片摘掉,把花蕊一根一根揪掉,她承认自己是有焚琴煮鹤的心态。
萧沐歌苦笑不得,香花赠美人这话显然不适合这小姑奶奶。
“下次我们去雁荡山,我带你看看我的草堂,很漂亮的。”凌少樱忽然想起裴语峦他们的时候,记起来 自'霸*气*书*库'己让裴语峦帮忙盖的草堂,那是仿的落涯谷雨过草堂。萧沐歌很顺口地来了句:“是么?”但听上扬的那调子,算是答应了。
一直在荒野山路上行进,天色由明亮至昏暗只是半天的时间,丛丛树木掩映了天日,偶尔才有一缕亮光披荆斩棘冲刺而来,竟是异样的明媚。凌少樱紧紧抓着萧沐歌,整个人都快贴到他身上了,半点不肯落下,就怕失一步而差千里。
“别怕,我陪着你呢!”萧沐歌的声音恬淡温润,带着让人心安的沉稳。
就是这样的关怀呵护,让凌少樱常常忘记这少年在平时是怎样肆无忌惮地欺负自己。嘟嘟嘴,哀怨自己软骨头,没骨气,心甘情愿地沉溺于人家的蜜海。
不过,有个相依相偎的伴儿真的是很幸福的事。
因为有沐儿,所以不会孤单,想要抓住所有的希望,好好活着。
渐渐的,丛林稀疏了,光越来越亮,空气也干爽了许多,抬头可以看见云下有白色的小鸟飞过,掠过一抹抹剪影,远远近近还有隐隐约约的水流之声,叮咚哗啦的,很是好听。
“你看!”凌少樱指着远处缕缕炊烟,兴奋地跳起来,抓着萧沐歌的手晃荡不停。萧沐歌也是极高兴,撇去一身的脏乱不管,抖抖身子,呼口气,莞尔而笑,“是啊,居然让我们找到了呢!”
只顾高兴的凌少樱没花时间去琢磨萧沐歌话里的意思。
近了,立在高处,萧沐歌蹙起眉,有些不乐,不过很快就烟消云散了。他本就是随意之人,大而化之的性格很会适时冒出来解主人一时之闷。
凌少樱咯咯笑起来,挽着浑身脏兮兮的沐歌,妙目流转,用她那极不合意境的调子念出陶渊明的隐逸诗——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沐儿,你的这朋友倒是陶老的知音人呢!这不是说‘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么?果然高人,呵呵!”
微微夕色里,算不得小的村子约莫有百十来户人家,有些已经在生火备晚炊,有些还在分散的田里劳作,村口古树下七八个老人呵呵笑着不知在扯些什么,十几个孩子跑来跑去追逐嬉闹,土路上尘埃隐隐,间或还有拉车牛留下的粪便。这是君山之缘的一个普通乡村。
萧沐歌不爱尘埃,却爱这繁华之外的清静安宁。
碧野朱桥当日事
萧沐歌要找的人就住在这村子里。
东晋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多少隐逸之士梦寐以求的,那里比天涯海角还远离俗世纷扰,山明水净,纯洁无污,鸡犬在桑竹阴里司晨守夜,庄稼在酣眠里自由生长,人心就同那条铺满桃花的山溪,蜿蜒在水之渊源,山之尽头,好似高山晶莹雪,阳光只为其增色,星月不掩其光芒,一朝随春入凡尘,则消融殆尽,与浊水俱流东海。所以,无人问津,纵然是求之不得的无奈,也是对一方净土痴心的守护。
而这村子,显然只是大莫朝很常见的山里村落,披着夕色陆陆续续归家的农夫农妇们也不过是千千万万面朝黄土背朝天伺弄土地的寻常人里毫不起眼的一小群,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只能用“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来作答。
萧沐歌苦笑两下,还是很坦然地接受事实。
“我这朋友脾气有些古怪,你见了他,切莫耍公主性子,他很是不喜王公贵族。”
“你不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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