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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子的长短,可以有不同的处理,香港电影受到市场条件的限制比较大。如果说内地的影片受到政策和思想的制约,那香港的则比较受市场需求的控制。现在内地也比较开放了,出现了几个新导演,比较敢描写个人的内心感情,这和以前有所改变。
她说:“以前内地的电影政治味道太强,我不喜欢。现在内地冲片、印片很棒,从外国买了整套冲印片厂的设备。内地演员拍片很紧张,一个镜头演员要排演多次,因为底片得节省,必须一拍就可以用。此外在拍片管理上,效率很差。这一点美国很好。我这个人喜欢每样事要干净利落一点,有效率一点。香港的电影圈,节奏快,工作效率高。技术上、管理上完全是资本主义那一套,电影感先进一点,缺点是一切太商业化,在片子里不断堆砌高潮,取悦观众。可是香港的观众很苛刻,不高兴就骂导演,骂戏不好,在电影院里一边看,一边骂。我在香港生活、长大,对于这个社会,我是有发言权的。在香港,有些人只顾拼命去赚钱,好像赚钱是人生惟一的目标,除此以外,生活没有别的意义。这很不好。整个香港,是一个非常露骨的物质社会,贫富差距很大。精神方面、文化方面,比较庸俗。文化界、艺术界,也一样是金钱至上。但是,在做事方面,很讲效率,很现代化。我是这样看的。”
“百变歌后”梅艳芳有人认为,凭梅艳芳的脸蛋和身材,完全不具备做一名红星的条件,她的眼睛大而无神,鼻子虽挺却鼻孔过大,身材平板等等。然而,梅艳芳就是凭着这些“有缺陷”的身体条件,开创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明星之路,照样吸引了无数观众和歌迷。在很长一个时期,她的片酬最高,身价最高,赚的钞票也最多,外形比她好的钟楚红、张曼玉、利智等女星,都没法与她相比。有人曾作过测算,梅艳芳每年开一次演唱会,到手的酬劳就超过5000万港元,而她拍片的酬劳则达到每部150万港元。在不到30岁时,她拥有上亿港元的财产,而这上亿财产的取得,她只花了短短六七年的时间。有人评论,梅艳芳吸引观众、歌迷,靠的不是姿色而是特色。
1963年10月10日,梅艳芳出生于香港。她有三个兄姐,其中姐姐梅爱芳,也是一位职业歌星,先是在酒廊里演唱,但运气不及妹妹梅艳芳。
梅艳芳的两位兄长及姐姐都是在广州出生的,由于家庭的原因,她的母亲只好拖儿带女,来到举目无亲的香港,寻求另一种生活。当时母亲正怀着梅艳芳,当生下梅艳芳后,一家五口人的生活,全靠母亲一双手。
小时候,梅艳芳的哥哥经常背着她,站在街边卖菜,一站就是半天。有时候,哥哥们出去找活干了,梅艳芳就和姐姐一起,跑到菜市场去,拾一些枯黄的菜叶回家。她们知道,母亲能把这些人家丢弃的菜叶煮得格外好吃。
她小时候很少吃零食,有一次,两姐妹在别人家里吃到几粒炒花生,她们从此的理想竟是“长大了能挣到钱,就要天天买一大罐炒花生吃”。
梅艳芳的母亲有一点艺术底子,为了生计,东挪西借,开办了一间歌艺学校。所教的内容包括各种乐器,如琵琶、二胡、扬琴等,另外,也教唱歌和跳舞,而教室就是在住处腾出一点地方。
两姐妹有近水楼台之便,平日耳濡目染,从小便受到了艺术熏陶。母亲无力供两姐妹上学读书,只要求她们跟她学习唱歌跳舞。
后来,从台湾来了一个“艺霞歌剧团”,到处演出,似乎能挣不少钱。母亲受到启发,于是也找来一些青年男女,成立了一个“锦霞歌舞团”,专门到乡间演出。在演出中,梅艳芳和梅爱芳两姐妹经常以“金宝姐妹花”的名义登台。此举的确给家里赚了一些钱。
两姐妹的演出特别引人注目,同辈的女孩子十分羡慕她们。
据说,当年还没有成名的邓丽君,曾与这对姐妹花一起拍照留念。但好景不长,母亲的事业后来越弄越糟,手中的钱也全蚀光了。幸运的是,四个儿女这时已经长大。
机会终于来了。
1982年,香港举行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梅艳芳凭着一曲《风的季节》一举夺得冠军。随后,她与华星娱乐有限公司签下了五年的合约。梅艳芳那时才19岁。
在“华星”的极力栽培下,在短短的一年内,梅艳芳成了一位炙手可热的红歌星。梅艳芳进军娱乐界,早期走的是模仿路线,为此赢得“百变梅艳芳”的名号。那时,她以低沉的嗓子唱红《风的季节》,又以幽怨的形象将《心债》、《赤色梅艳芳》、《赤的疑惑》等歌唱响,受到广大香港歌迷的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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