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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会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不得不截肢。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今日的情況,变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
在国中时代,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唸书,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她学会了知足,因为她知道,比起许多人,她算是幸运了。
“大嫂,早!”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从主臥室走了出来,她一看到,立刻朗声打招呼。
“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应该是我来才对。”
“没关系,”毓慈笑了笑,表示无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来了,当然得分忧一下,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那就谢谢你了。”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
“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孟玉云问。
毓慈不用问,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她点点头,“嗯!下个月一号。”
“那么快?!”孟玉云显得惊讶,“这么赶,怎么来得及办嫁妆?”
“妈说她有办法。”对于老一辈的观念,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所谓“嫁妆一牛车”的时代早过了,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
刚踏出校园,便走进婚姻里,承诺一生、一辈子。对个现代人来说,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点,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她当然不会开口说,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
“不要担心我,”细心如她,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
盂玉云听到这话,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不过,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
“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对不对?”辛凯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军,调侃的说道。
想他要结婚的时候,可说是忙得焦头烂额,虽说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总是嫁进他辛家,他毕竟姓辛,理所当然得要对得起人家。
不过说来有些洩气,至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长得是圆是扁,毕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长相重要太多了。
刑于军反应冷淡的看了一脸调侃的辛凯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办公桌后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律爵的办公室里。
律爵听从爷爷的话,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襯着他贵族的五官更立体,身材更壯硕。若不要那么硬着一张脸,他会是个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赞成你娶她。”终于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刑于军终于开口,不过他一开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话。
抬起头,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签下自己的名字,等着刑于军解释他话中的意思。
“她不适合你。”刑于军直截了当的开口进一步解释:“你娶了她,只会伤了你自己。”
目光来回穿梭在两人的身上,辛凯文无声的吹了声口哨,没想到刑于军竟然会为一个女人说话,这情況可真是前所未见。
“我对这个可能成为你未来太太的女人没有兴趣,”刑于军不愿律爵产生误会,于是率先表达自己的立场,“我只单纯的认为她是个特别的女人,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
“太迟了!”看着时间,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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