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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黎桃儿私下传递的消息,心中怒火难遏,提着剑便往客房去‐‐今天打不死他,也得让他晚上站不起来再说! 番外二:白轩弥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替我不曾谋面‐‐八成一辈子也不会见面的兄长虐主角,然后被boss秋岚绪杀死,顺带连兄长留下的魔教也一并灭了。因为本该担着这两场戏的魔教教主百里封疆,也就是我兄长,不肯走这段剧情。我只是他的替代品而已,还是个不怎么完美的替代品,因为这场戏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和玉岚烟的感情戏,我并没有一并承接下来。我只是作为一个单纯的小boss出场,不像我兄长那样和玉岚烟爱恨纠葛,形象丰满分明。但是幸亏,我设定里还有兄控两字,我终于可以借着这个特质把自己的形象塑造得更加丰满。虽然我没见过这位兄长;虽然我只是他的仿品;虽然我娘常常怀念他父亲,对我父亲是谁连提也不曾提过;虽然我正式出场时不少读者嫌我莫名其妙冒出来,都呼唤他回来接着当魔教教主……可我还是决定要处处表现出自己对他的爱慕崇敬,让读者看到,我为了兄长虐待玉岚烟是应当的,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我自己就是写书的人,我对作者写作意图的揣摩、对角色的理解肯定比旁人更强,我在这本书里的表现,也一定要比其他人更加出色完美!嗯,除了完美的扮演好一个兄控到为了兄长和主角作对的弟弟外,我还是个写手,一个耽美小说里本不该出现的种马写手。我这也是被逼的。我娘打我念完了四书便开始逼着我通读她前夫百里霜刃留下的各种文章,要我照猫画虎,也成为一个优秀的写手。其实那些书写得真是不堪入目,不是黏黏糊糊的爱来爱去,就是有碍少年身心健康的高h,我这样有见识有品味的人根本看不下去。为了表达我的反抗,我正式动笔写文的时候,写的就是种马后宫流小说,主角一心升级,美女四处倒贴,坚决不写bl!娘开始还威逼胁迫,后来见我软硬不吃,只好自己动手,把我文中那些女性都改成了男的。她奈何不得我,我也奈何不得她,我们俩就写文这一问题达成了微妙的平衡,从此她纵容我写bg,我也不管她怎么修改。若说刚开文时我只是妥不过娘亲的要求才不得不写,但出了两三本后,读者们热情的反馈却是让我彻底爱上了写文这件事。在书外,我只能凭着以后魔教那两场戏让读者微微留下印象;可在这本书里,我却能凭着自己所写的长篇巨制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忆!于是我越写越来劲,越写越有责凭感,不知何时,我的奋斗目标竟成了在死前把这本书完成。我写得再快,却也挡不住出场时间越来越近,我的性命也开始了倒计时。搬到魔教之后,我就只剩半年不到的时间把那书搞完了,可偏偏就在写最后几十万字时,我竟卡文了!只怪我平日不留心观察生活‐‐再观察也没用。虽然我是种马写手,可生在这本耽美小说里,母亲又是个同人女,我没法不是同性恋,所以根本就揣摩不出新寡女性带孩子时的心理。卡文卡得我心情抑郁,强暴玉岚烟的戏码又搞完了,于是我干脆搬出了那座又冷又干的破山头,在山下客栈中开了房住下。我娘从西域带回来那几位魔使为了保护我,每天轮流到山下巡视,也顺手将对魔教有不满的江湖人都收拾一遍,好体现我这个新魔教教主的威风。其实我不喜欢叫他们这么保护着,我更喜欢平常装低调,关键时刻露出真正身份,叫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被我的身份本事骇倒的那种戏码。所以我改妆成一个普通的穷书生,并吩咐魔使平日不得近我五十丈内,默默地体会着这种低调地牛x的感觉。直到那一日,我遇上一个也和我一样装低调的牛x的人。那人骑一匹脚力平平的瘦马,衣着普通,怀里还抱着个孩子,看着倒似一个平常不过的江湖人,只是相貌特别些,兼有胡汉两种特色,和我一样是个混血儿。这样的人在这小镇并不少,可他一出现,我便知此人不是一般人物‐‐他长得十分像我娘藏在箱底的那位百里霜刃教主。只是他轮廓更柔和,更像汉人些。我忍不住跟了上去,在他落脚的那个小店里坐下,叫了一壶酒慢慢喝着,看他要了碗乳浆,一勺勺喂给怀中那孩子。他的神情极温柔,动作也轻柔和亲昵,嘴角始终含着一抹笑意,仿佛天下间只剩下那个孩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