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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靳雨在处理伤口,很疼,他有一瞬的晃神。
“我说,”秦守露出温柔的目光,“有没有害怕?”
“不,我们不会有事的。”靳雨想了想,从脖子上摘下护身符,套到秦守脖子上,感受到靳雨温热的指腹触到皮肤,秦守瞬间僵直了身体。感受到秦守的变化,靳雨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解释道,“这本来就是你的,你出事后我一直帮你保管着,戴着吧,保佑你。”靳雨总觉得这护身符有一种力量,似乎当时如果秦守不把它还给自己,就不会出车祸了,他总想找个机会再给他戴上,不过护身符离开自己的那一刻,还是觉得心里的某一块被人捏着,疼得喘不上气来。从此以后,自己连可以想念秦守的物件都不再拥有了。
敌人没给他们太多的时间休整,脚步越来越近,靳雨拉着秦守要离开,秦守却没动,“等下。”
尽管疑惑,靳雨没有再坚持,只是重新抽出自己的格洛克进入防御状态,将秦守挡在自己身后。
身后车灯一闪,靳雨感觉到身后的人松了口气,“有人来接应我们了。”
秦守说完,便拉着靳雨奔向越来越近的汽车……
作者有话要说:莫名其妙腿疼= =
我又心软了,还是把秋儿还给邹晨吧,反正我最初的设定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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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 。。。
邹晨不是天生的扑克脸,小的时候也是很淘气很爱闹的。虽然从小生长在一个盘根错节的古老家族中,但是作为最小的孩子,又是同辈里唯二的男孩儿,上面五个姐姐,下面三个妹妹,全家女人宠着他。大哥的父亲,也就是大伯在他出生之前就意外死亡,至于是什么“意外”在家里人一直讳莫如深。老太爷做主将大哥过继给了排行老二的邹晨的父亲。但其实大哥邹旭是一直生活在老太爷身边,作为继承人来培养。
邹晨从小聪明过人,10岁时候的一件事让他明白什么叫怀璧其罪。家族斗争中牺牲的往往是那些更为优秀的。父亲为了保护他便把十岁的邹晨送到了美国。寄养在一对美国夫妇家。即使在美国,小意外,小事故也没有中断过。直到在一次斗殴中意外地遇到秦守,两人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把那些跟屁虫狠狠的耍了一顿。两人在抹掉一头和着血的汗,秦守对邹晨说,你小子挺能打啊。邹晨回道,彼此彼此。从此两人结为生死兄弟。秦守把邹晨安排在美国的青帮总部,才算是摆脱那些无所不在的暗杀者,邹晨得以系统地学习格斗和枪术。见过太多明争暗斗,生离死别,此时的邹晨已经彻底变成一个冷面杀手,靠着眼光就能冻死胆小的,额头上就写着“生人勿近”四个大字。
以邹晨的实力,回到邹氏家族的云升财团当个副总什么的,甚至是去争夺总裁,也绝对不是难事。但是见过太多勾心斗角的他,对那个家族的亲情缺乏已经彻底失望了,和秦守在美国创建了自己的企业。后来秦守回到中国,他也就理所当然地回来帮忙。
和秋儿勾搭到一块是他始料未及的。回国这么多年,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对于爱情他没有太多的感觉,早些年是忙碌与开辟自己的事业天地,这些年事业稳定了,有空的时候就去酒吧,高级会所,寻个419什么的。双方都只为了生理,不谈内心,也没有哪个女人让他特别动心。
那天秋儿盯着一双哭红的兔子眼跟着邹晨从医院出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张口管起闲事来,主动送秋儿回家。邹晨对于床伴的要求很高,他对出卖身体的人有天生的歧视,即使是找共度一夜的床伴,也要找家世干净的女人,这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洁癖。不过抛开对于秋儿出身的不认同,总的来说,他也承认秋儿是个很干净的男孩子,即使在风月场上混迹了6年多,却仍然顶着一张娃娃脸,让人以为他不过十八九岁。
两人在车里都很沉默,邹晨是出于习惯,他知道秋儿有些怕他。用余光看到秋儿扭着头看向窗外,给他一个红红的小耳朵和半个后脑勺。秋儿耳朵红红的,不知道是因为气氛尴尬还是刚才哭过的原因,红得很可爱,看的邹晨心里痒痒的。顺着秋儿好看的细嫩脖颈,就是深深的颈窝和棱角分明的锁骨,很性感。邹晨心里暗暗认同,他承认秋儿的脖子和锁骨很好看,很性感。想着想着竟然觉得小腹一阵燥热,他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有反应。邹晨赶紧收回视线,似乎是感受到邹晨的视线,这时秋儿正好转过头来,意外地发现邹晨似乎有一瞬地脸红了一下,一闪而过,于是秋儿相信自己是眼花了。
还好,秋儿家到了,他迫不及待地解开安全带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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