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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磨出洞的牛仔裤,上身一件如同拧干的榨菜一样的豆汤色短袖。
大胖子的穿着,给人的感觉就是,破旧不堪。这种层次的破旧,比起搬砖的都不如,倒是和捡破烂的有得一拼。
极品,穿着打扮和周末一样,都是极品!
尤其大胖子也喜欢傻笑,或者说,他的长相,那大脸盆一般的模样,本来就给人一种憨傻的感觉,和周末装出来的憨傻,有着不一样的地方。
如果不是他现在手里拿着一直森然的手枪,如果他现在站在菜市场或者小学门口,指定要被那些大妈、孩子当傻子欺负,因为,他那双眼睛,实在是太木讷了,木讷到没有半点神采。
不过,这双木讷的眼睛,却有着比鹰还锐利的洞察能力。
几乎是周末看向他的同时,他木讷的眼睛就捕捉到那个躺地上、双手捂着头部、脸部的小青年在瞪视自己,他仿佛已经透过周末的指缝,看到了那双干净纯粹的眼睛。
“让我来。”大胖子没有丝毫犹豫,手中的枪缓缓举起,手枪在他宽大的手掌中,就跟摆弄玩具似的。
围攻周末的人听到大胖子发话,急忙住手,各自退到一边。
打了周末一顿,对这些人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事,他们退到一边后,开始用一种看好戏的目光欣赏周末和大胖子的表演,周末是不是会被一枪爆头,他死了他的父母家人会怎样难过,这些人压根不会去想。
被打得头脑发懵,浑身麻木的周末,在暴打结束后,他并没有站起来,甚至没有把捂着头部和脸部的手拿开,因为他浑身实在使不上一点劲,要不是有一口意念强撑着,估计早就晕厥了。
大胖子没有因为周末动弹不得而有丝毫的手软,他的手枪对准周末的脑门,眼中闪过一道森寒,扣动扳机的手开始往后拉,而他的牙关,也开始颤抖起来。
这一刻,除了周末,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大胖子举着的手枪上面,张志伟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愤怒在他的眼中就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愤怒让他话都说不出声,他长着嘴巴,不停地在颤抖。
无论什么人,即使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他都是一颗人心。
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周末这么对张志伟,张志伟哪能不知道感激?
如果说当初张志伟选择投靠周末,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阿伟的关系和利益使然,那么,此时此刻,他是真的信服周末了。
先不说周末的能力是不是值得张志伟心甘情愿地称他一声“老大”,光是周末敢单枪匹马来救他,张志伟就甘情愿一辈子报答。
如果可以,张志伟甘愿选择为周末挡下这颗子弹!
大胖子显然不是用枪的老手,这一点,光从他握枪的动作就能看得出来,很显然,他握枪的手在发抖,以至于他本来是要瞄准周末的头部的,却总发现不对。
捂着脸部、头部的周末将大胖子颤抖的手看在眼里,突然,他动了,本来浑身使不上半点劲的周末,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整个人突然贴地打滚,朝旁边十步开外的一根水泥柱子滚去。
同一时间,大胖子木讷的眼睛里迸发出一道森寒的光芒,就跟野兽的凶光一个样,食指瞬间扣动扳机。
嘭!
枪声骤然响起,这是真正的枪声。
场中所有面色同时惨白,无论是谁,纷纷蹲下,就连大胖子,也因为扣动扳机,壮硕的身体朝后退了半步,有一种失魂落魄的感觉。
周末差点没吓傻,似乎还感觉到子弹从他头顶飞过,这种感觉,能让人魂飞魄散。不过,周末不敢因为心中的恐惧就停下来,因为他害怕大胖子的第二枪会突然飞来。
如狸猫一般,周末一个箭步就躲到了水泥柱子后面。
心脏犹自扑通扑通挑个不停,在大胖子开枪的瞬间,周末浑身上下就被冷汗浸湿,甚至于头发都有根根倒立的感觉。
背靠在水泥柱子上,周末呼呼地喘着粗气,比平时最累的时候还要累无数倍。
若不是有求生的本能支撑,在枪声响起的时候,周末就已经躺下。
“爽!”抬手,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和血水,周末大呼出声。
下一秒,脚步声骤然传入周末的耳中。
听脚步声,周末可以感觉,大胖子正在一步一步接近自己,如同已经发现小白鼠的大脸猫。
周末的心一下子就沉到了谷底。
枪的威力,光是看电视就能想象,虽然大胖子不是专业的用枪高手,但周末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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