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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传芳说:“现在他们都不在了。”他们又到了林传芳父母的墓前,叶振或许已经习惯了悲伤,只是看着这一切,倒是林传芳默默地流泪,他的泪从不会轻易流下。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二次看他们的坟,他没有时间回忆,但一直都没有忘记。停下了的时候,他就会想起,这些在大洋彼岸的事,他想,他总有一天会去解决。临走的时候,林传芳告诉叶振,他想带着他去英国一趟,在这之前,希望他把这里的事办好。叶振答应了,他说他的工作还有五天就发工资了,他想把工作干完,再和林传芳去。
回到了叶家,林传芳说了想法,让叶振把事情办好,过几天和他去上海。叶振答应了,送走了林传芳,杨柳仪抱着叶振,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毕竟是这么多年的儿子。叶振说:“妈,你们都能过上好日子了,以后就去上海生活吧,爸和姐姐也不用那么辛苦了……”“傻孩子,都是为了你啊!去了之后要好好的,以后回来看我们。”“嗯。”叶振又去了省城,把工作那里的事弄完了,把工资存到了母亲的账户里,没有和母亲说。
林传芳和叶振去了上海,先到了民政局,给叶振上了户口,他也有了一个新名字:林振萧,这其实本就是他的名字。但林传芳之前问过他,想不想做美国人?他说现在没有这个想法。于是林传芳就这么办了,其实他也是有机会做美国人的,可是他心里不想。在上海的住所里住了几天,跟着父亲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林振萧感觉他这个父亲的生活还真是奢华。要是以前,他一个普通青年这么会见识到这样的生活?这也算是和过去的那些人告别了吧,接下来就是另一个自己了。他决定,在这样浓妆粉饰的世界里,他只能去逢迎,无畏生存!父亲给他安排了一个英文老师,教他日常口语。并问了他这次高考的成绩,在英语这科,林传芳感觉还很满意,这样他算是原谅了儿子过去做的那些事,林传芳是知道的。林传芳在闲下来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杯红酒,一边拉着小提琴,林振萧看了,只感觉父亲拉的很好,问父亲打算干什么。林传芳说:“我要带你去一个公爵朋友的晚宴,顺便去拉拉小提琴,公爵喜欢音乐。在这之前,振萧你就好好练练口语吧。对了,我在美国家里有一把小提琴,是为你准备的,你去了我就把它给你。”
林振萧学的很认真,把过去那些优游浪荡之气都收敛了些,毕竟英语还是他拿手的科目,口语方面只欠练习,别的就不差什么了。七天后,林振萧的新身份证也到了,口语也练得差不多了,林传芳订上去伦敦的飞机,去一个公爵家的晚宴。
这是他第一次出国,也是他第一次穿上英国贵族的燕尾服,也必须入乡随俗了。观赏着公爵家里陈列的礼帽,先代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油画,林振萧这才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大英帝国。和一群身份显贵的人在一起,林振萧好像知道了这不是一场表面上的晚宴。他拿着酒杯,走到了父亲的面前。“父亲,我想和你一起演奏一曲。”“好吧,要是你有足够的能力的话。”林传芳领着林振萧去了一个小室,里面有公爵的乐器。侍从看见了他,林传芳用流利的英语说:“请给我拿一把小提琴可以吗?”侍从转身去了,一会就拿来了一把小提琴。林传芳把琴递给林振萧,“那就拉一曲给我听听吧。”其实林振萧他小时候学过,不过中断了很久,一个星期前他才拿起来练。他给父亲拉了一曲《小夜曲》,还不算动人,但也有几分韵味。“你想和我一起吗?当个伴奏吧。”公爵的七岁的女儿在门缝里看着,听到了林振萧的乐声,连忙跑过去,告诉公爵:“我们有一个新的小提琴手了!”公爵抱起女儿说:“是谁?”“就是林先生的小提琴手!”公爵把女儿给了保姆,自己走到林传芳那里。“音乐会要开始了,你的小提琴手呢?”“噢,我亲爱的公爵,他就要上台了!请你欣赏我们的演奏。”
林振萧第一次上了台,和父亲等人一起演奏。看着身前的谱子,他娴熟地演奏着。音乐就像是一条蜿蜒流动的小溪,直流入听者的心里去。一曲终了,公爵夫人高兴地鼓起了掌。林传芳领着乐手们向大家鞠躬,并下台向公爵夫人致意。公爵夫人大赞,并想见见那位新的小提琴手。林传芳把林振萧叫来,林振萧很有礼貌地问好,公爵夫人看是第一次见面,就命人拿来一个礼物送给林振萧,让他在回去后打开。林传芳说:“犬子无能,何以克当?”公爵夫人并不感到惊讶,“我感觉他像你,没想到是令郎,那就更要收下了。”林振萧看着父亲和那位贵妇婉转地说着英语,手里拿着礼物,感觉上流社会并不是遥不可及。
公爵挽着公爵夫人入席,乐手拉着悠扬的小提琴,给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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