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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9年(光和二年)四月,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颎下狱而死。十月,司徒刘郃、永乐少府陈球、卫尉阳球、步兵校尉刘纳密谋诛杀宦官,事情泄露,都被下狱处死。
公元180年(光和三年),刘宏力排众议,立何氏为皇后。何皇后父亲何真被追封为车骑将军,舞阳宣德侯;母亲被接入宫中居住,封为舞阳君,大哥何进和二哥何苗也被招入朝廷担任要职,何氏家门荣极一时。
在第一次党锢之祸于永康元年(167年)结束后。建宁二年(169年),山阳郡督邮张俭弹劾中常侍侯览回乡为母亲扫墓时铺张扰民,并拆毁了侯览的房屋甚至祖坟。因而惹怒侯览,指使同乡人朱并上书弹劾张俭等二十四位山阳名士结党,图谋不轨。灵帝见到奏章后,问计于曹节,曹节借题发挥,解释说党人危害社稷,要求扩大到全国范围清剿党人,灵帝准奏。最终这场政治灾难造成大量士人逃亡,被迫害致死的达六、七百人。史称“第二次党锢之祸”。熹平五年(公元176年),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要求朝廷予以平反。灵帝大怒,将曹鸾在狱中拷打致死,并更大规模的禁锢党人及其亲友。光和二年(179年),经上禄县长和海建议,灵帝下令,党人“从祖父”以后的亲属,都不受他们牵连。光和七年(公元184年),黄巾起义爆发,中常侍吕强认为如果不解党锢,可能会逼迫党人与黄巾军勾结,灵帝这才宣布解除党锢。
灵帝执政早期,中常侍王甫、曹节深受刘宏信任,后来王甫被司隶校尉阳球害死,曹节逝世,张让和赵忠便成了灵帝宠信的宦官,灵帝甚至将二人比作自己的父母,可见对宦官的依赖。宦官们在雒阳修建的宅邸非常高大,有一次,灵帝到永安候台登高观看雒阳城。宦官们请中大人尚但进谏:“天子不适合登高,登高则百姓离散。”灵帝居然听信,便作罢。
光和元年(178年),灵帝在其母亲董太后和及常侍们的教唆下,又尝试卖官。朝廷公开宣布可花钱买到自关内侯以下至光禄勋下属虎贲、羽林等部门职位;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求官的人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段颎、张温等人虽然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却也都是先交足了钱,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
第四十五章 刘宏2
灵帝成年后,设置西园供自己享乐,灵帝将卖官所得收入用于西园的建设。中常侍吕强进谏:“天下财物都是陛下的,何必还分公和私?”灵帝不听。卖官的政策一直持续到灵帝逝世。
中平五年(188年),灵帝接受太常刘焉的建议,重置州牧,史称“废史立牧”。以刘焉为益州牧、黄琬为豫州牧;同年又以宗正刘虞为幽州牧。其结果是造成了各地割据军阀的形成,包括刘焉在内的州牧上任后基本就不再受朝廷的控制。
中平五年(188年)八月,灵帝设置西园八校尉,以小黄门蹇硕为统率,以此制约大将军何进的军权。
熹平六年(177年),护乌桓校尉夏育上疏请求讨伐鲜卑,而犯罪被处罚的护羌校尉田晏则通过中常侍王甫请求命自己为将讨伐鲜卑来赎罪,王甫也同意讨伐。同年八月,灵帝派夏育率军出高柳郡,田晏率军出云中郡,臧旻率南匈奴屠特若尸逐就单于出雁门郡,各率一万多骑兵出击塞外两千多里。鲜卑首领檀石槐命下属三部大人各自率众迎击,夏育等人大败,丢弃自己的符节印信及辎重,各率数十人逃回,被囚车征还下狱,经赎免被废为庶人。
熹平四年(175年)三月,灵帝根据此前杨赐、蔡邕、马日磾、李巡等人的建议,下诏命儒学大师们校正《五经》的文字,又命蔡邕用古文、大篆、隶书三种字体书写,将其刻在石碑上,竖立在太学门外,使后来的儒生晚辈,都以此作为标准。石碑刚竖立时,坐车前来观看以及临摹和抄写的,每天有一千余辆之多,填满大街小巷。
熹平石经的刻立为读书人提供了儒家经典教材的范本,并开创了中国历代石经的先河,启发了捶拓方法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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