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2/4 页)
母自己生活,如果生病时照顾他们一下即可。我是二子,既然哥哥这么说,我就同意了。而且我妻子也向我父亲征求过意见并向他说:“如果您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的话,我们就把房子重新再装潢。”但父亲回答道:“没关系,我们俩老一起生活习惯了,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去找你们的。”所以,我们的房屋设计只是为我们夫妻二人再加上两个孩子而设计的。
父亲去世后,母亲就剩下一个人了。在哥哥的建议下,我和哥各负责一半的母亲的生活费,从昭和四十六年父亲去世后的第二个月便开始,每月每人为二万日元,后来随着物价的上涨,从昭和五十年开始增加到每人每月二万五千日元。如果再加上养老金,母亲在生活费上没什么问题了。
父亲在去世之前,已把所有的钱财都安排得非常妥当了。他在临死时只留下很少的钱够暂时用。他在生前拥有的土地已转移到我的名义下,家庭财产也在他死后不久转移到我的名下。父母在以前住的上房屋由于面积不大又有点破旧,所以财产继承税很少。母亲的娘家在市中心也有一块地,这也在父亲生前转移到哥哥名下。
父亲去世后,我的负担是每月二万五千日元,即每年三十万日元,加上母亲住的地方的税金八万日元,再加平时的零用钱约五万日元,总加起来每年约五十万日元。
母亲在昭和五十年迎接她八十岁的生日,那时的她仍很健康。她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在他们四姐妹中,她是最有精神的。她也会担心自己会死去。每当我去看她时,我都问她身体怎样,因为我还是会有点担心,但哥哥却十分乐观,觉得母亲非常健康。
对于母亲、哥哥、我来说,我们算是很幸运的。因为父母亲或母亲一人都有一个可以居住的家,虽然有点小,但总比没有好。我只要为他们住的房子缴纳税金,但这比起租房子好多了。如果是租房子的话,恐怕我一年只花五十万日元是不够的。
我想,我们在三十多岁是应该想想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我到了四十多岁才考虑父母的老年生活,恐怕到那时,父母、哥哥和我都会手足无措。我在三十多岁就意识到在父亲死后、或父亲死前、自己要缴纳的税金。虽然我的负担较轻,但如果不早做准备的话,恐怕有些人会无法负担这突如其来的费用。到了四十多岁,是最花钱的时候,那时孩子的教育费用也最高,所以到了这时再考虑双亲的问题未免会力不从心。
作好最坏的打算
要照顾好双亲的老年生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老年人都有老年人自己的生活观。我们至少应当保证能提供给他们生活所必须的经济支持。
在日本,老人院一般都建在幽静的山里或温泉附近,但这样他们就好像与世隔绝一样,感到非常寂寞。其实,老年人也希望经常与人接触、交流。他们希望与家人住的地方靠得近一些,经常与家人保持联系,有时还可以给孙儿们一些零用钱。
我们也应考虑自己的双亲和妻子的双亲现在的居住环境,还要考虑到十五或二十年之后可能发生的变化。
我还算幸运,我妻子的双亲都很健康,他们的长子继承了家业,而且他们都生活得非常安定。当然,我在给我母亲赡养费的同时,也决定给妻子的父亲同样数目的赡养费,不过,由于他们都很健康,又相当富裕,所以不需要我给的钱,但我还是把这笔钱存起来,现在已是不小的一笔数目了。
实际上,把这笔数目(每年还是三十万日元)包括在内,我每年得为我们夫妇的父母付八十万日元的赡养费。不过,这恐怕也是最低限度的赡养费了。
这样的负担还没有考虑各种意外的情况。最不幸的就是,如果夫妻双方的父母都在生病需要长期疗养,而且他们既没有自己的住处,又没有收入,而且你和妻子都是父母的独生子,那就麻烦了。
我们只要看一看疗养费便可明白,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恐怕我们只会被吓出一身冷汗,前面的路将十分艰难。
不过,现实就是这样,说不定某一天这样的事情就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很难预测父母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突然发生事情。不过,我的父亲倒很干脆。他平时十分健壮顺利接受胃癌手术后虽然生死未卜,但过了一个月他又有了血色,还一个人独自到箱根去疗养,到后来他去世时也没有什么痛苦,断气也很快,而且,他还享受免费老人医疗保健。但是,恐怕像他那样的老年人并不多见。
如果我在三十多岁时没有对他们的老年生活作好准备,那么到了五十多岁(我是昭和四年出生的),如果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