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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的并州军士兵却是大声的为刘民喝彩,早就忘记了刘民先前那如同猴子一般的逃跑丑态,这个时候的刘民,在并州军的士兵眼中,就是一个英雄形象,却不知道这个英雄的刘民,此刻心中所惦记着的,只是自己又多得了一匹马了,刘民冲上前把那已经失去主人的马牵在了手中,回过头一看,发现先前的三匹马竟然又跑散了,不由的有些傻眼了:“老高,还不快快帮我把那几匹马追回来,要不然就没有马肉吃了。”
高顺一听刘民的话,好玄没有一头从马上栽下来,太强大了,高顺心中无比的佩服,这位刘公子实在是太强了,这样的宝马良驹,他竟然是要吃肉,难不成这样的宝马还入不了他刘公子的法眼,非得要那汗血马才算是好马不成,这刘公子家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境啊,难不成家中养的好马,都是那种汗血宝马的级别?
高顺摇着头,不过还是向着其中的一匹马追了过去,毕竟高顺也是爱马之人,看到了好马,没有不想要的,好在那两匹鲜卑人留下的好马因为没有主人,跑的并不快,高顺很快追究上了其中一匹,一跃上了那匹马的马背后,转而追向另外一匹鲜卑人留下的马。
那魁头一见刘民与高顺竟然在战场上旁若无人的追那些走散了马,心中那个气啊,向着手下扫了一眼,正想点名再叫人上去与那汉人蛮子较量,队伍中已经冲出了两匹马来,那两匹马上的主人都是轲受那个部落的勇士,为了给轲受报仇,也为了魁头赏下的重金,这两个人不待魁头下令,已经自告奋勇的杀了出去。
看到有两名鲜卑勇士冲了出去,魁头不由的暗自点头,心想这两个人还真是聪明,既然一个人不是那个汉人蛮子的对手,那么两个人总可以,虽然两个人对一个人,有些失了勇士的光彩,但只要把那个汉人蛮子杀了,就是胜利,而一切都是胜利者说了算了的,死了的人,再勇猛,他也不是英雄。
那两个鲜卑勇士确实是聪明的人,但他们忘记了,有时候,并不是一加一就能等于二的,而他们虽然也是鲜卑勇士,实力上却是不如轲受的,轲受一下子就死在了刘的手上,他们两个人冲过去,也只不过是让刘民多挥了一下手中的狼牙棒罢了。
刘民看到又有两个鲜卑人冲了过来,这一次,刘民学乖了,没有丢掉手中的马缰,而是翻身骑上了那匹马,向着那两个鲜卑人迎了上去,嘴里还嘟哝着:“真是的,**也没有你们这样蠢的,净给别人送东西来……”
第十七章杀鸡猛将(六)
一
不得不说,骑马也是一个技术活,但这门技术活刘民偏偏就不会,所以刘民骑在马上并不敢放马冲刺,两个冲过来的鲜卑人从生下就与马打交道,一看之下便知道这汉人蛮子不会骑马,心中都不由的大喜,怒叱一声,马儿冲的更快了。// //
并州军前的吕布也看出了刘民不会骑马,心中对于刘民的惧意顿时消失了,心想此人虽然厉害,但也只是在步战之中,战场之上,一个不会骑马的步将再厉害,武力上也要大打折扣,甚至连魁头看出了刘民不会骑马之后,心中也放下了心来,暗想这汉人蛮人再厉害,大不了让自己手下的骑兵一起冲过去,用马蹄踩也要踩他。
刘民一只手挥舞着手中的狼牙棒,这狼牙棒有一根长长的柄,本来是双手用的兵器,但刘民力气大,一只手舞起来也不费力,迎着那两个鲜卑人,手中的狼牙棒如同旋转的风车一般,带着骇人的威势向着其中一个鲜卑人砸了过去。
那鲜卑人原本见刘民不会骑马,心中便不那么害怕刘民的厉害了,见那刘民的狼牙棒砸来,轻巧的一拨马,让马向着一边躲开,不想刘民这家伙的骑术实在是太糟糕了,手中的狼牙棒舞的太急,狼牙棒上的惯性带动了刘民的上半身,而下面骑着的马又不怎么听刘民的控制,结果刘民的身体在马背上微微的歪斜了一下,狼牙棒也跟着歪斜了一下,一棒没有砸到那个鲜卑人,反而砸在了那个鲜卑人所骑的马头上。
马头虽硬,但哪里经的起刘民手中那一百来斤的狼牙棒一砸,当场就把那鲜卑人的马脑袋给打碎了,这样的一匹好马被砸死了,看的后面的高顺心中也不由的大叫可惜,那马上的鲜卑人从死马上滚了下来,心中又惊又怕,另一个鲜卑人则趁机一刀砍向了刘民。
刘民的骑马技术虽然烂,但那人想到砍到刘民却是很难的,刘民的身体比正常人强悍了无数倍,神经反应也比正常人快了数倍,所以那鲜卑人的一刀,在刘民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