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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监局内部,卢爱英不过是注册司的助理巡视员,比起曹文庄、郝和平这些司长们,卢爱英也只是一个小人物。
但是,这位级别不低的小人物的能量却不可小觑。卢爱英的能量来自于她所在的位置,也就是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卢爱英的职务是处长,处长的权力是负责审批所有化学药品的批文,所有批文必须经过卢爱英签字之后到曹文庄那里审核才能生效。所以,卢爱英是中国化学药品批文的重重关口中至关重要的“娘子关”。
在担任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之前,卢爱英担任过药监局的前身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也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卢爱英尝到了权力带来的好处。从1996年2月当上副处长开始,她的双手就被“潜规则”拴住了。
1996年2月,卢爱英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处副处长,主要负责国家医药管理局“局控”管理的科研项目化学药品立项、申报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合同签订、计划实施检查,以及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化学药品部分的计划制订、立项的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
卢爱英负责的这些项目,都是药品生产企业和国家医药管理局所属科研单位和直属院校申报的,卢爱英的具体职责就是负责这些“局控”项目初步的筛选和归纳,形成初步意见,报司领导审批。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如果想在国家医药管理局立项,必须经过卢爱英的审批。而这些项目的背后,隐藏着鲜为人知的巨大利益:如果立项成功,国家则拨付相关科研经费。而一些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如果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的项目,也就意味着科研人员没事干,全单位的人都要饿肚子。尤其是科研单位,很多都是靠项目生存的。
卢爱英卡住的恰恰是这些单位的咽喉。
几乎就在卢爱英被任命为副处长的同时,她收到了来自下属单位的第一份“岁敬”。
所谓“岁敬”,是指逢年过节时下属官员向上级官员“供奉”的礼金,这种旧时代官场的潜规则,竟然被卢爱英这些官员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
2006年2月,卢爱英的任职命令下达时已经是春节之后。春节后刚刚履新的卢爱英接待了来自天津一家医药研究单位的朋友张先生。张先生曾经与卢爱英一起共事,之后调到天津一家医药研究单位工作,当张先生和他的领导得知卢爱英走马上任之后,连忙赶赴北京专程看望卢爱英。
卢爱英当然知道,包括天津这家医药研究单位的很多下属单位的新药科研项目的立项、进展都需要向她汇报,他们来看望自己是为了搞好关系,在初审他们的科研项目立项时给予关照,以及在报批药品时能够尽快得到审批。
对于曾经的老同事,刚刚担任领导职务的卢爱英非常热情又有理有节,她谨慎而又热情地在办公室里接待了张先生和他的领导。因为双方彼此很熟悉,在聊了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之后,张先生和领导起身告辞。临走时,张先生拿出了一个信封放在了卢爱英的办公桌上。
卢爱英以为是什么材料,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2000元现金。在当时,2000元差不多是卢爱英两个月的工资收入了,她双手像捧着一个刺猬一样,忙不迭地拉住了张先生。但是,张先生说:“大姐,您别嫌少,我们知道您在国家机关收入低,这是我们的一份心意,贴补点家用吧。而且这钱也不止给您一个人有,别人也都有。”
当卢爱英听说“别人也有”的时候,她几乎毫不犹豫地把信封扔进了自己的抽屉。
如果说贪心是卢爱英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的话,那么,心理上的失衡便是促使卢爱英走向质变的催化剂。随着自己的权力越来越大,她所掌握的公共资源也越来越多,而卢爱英直到46岁才从一个普通干部突然成为掌握全国化学药品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大权的副处长,眼看着别的部门领导比自己年龄小、资历浅,走到哪里却都风光无限前呼后拥,甚至听说还有人捞到不少好处,她的心态其实早已不平衡。对金钱的欲望与心理不平衡互相交织,促使卢爱英见钱眼开,能收则收,能捞则捞,多多益善。
心理上的不平衡和权力的越来越大,也使卢爱英在下属单位面前更加骄扬跋扈咄咄逼人。卢爱英认为,自己为中国化学药品的科研工作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有资格在工作中表现出一些唯我独尊的骄气和霸气。与此同时,她的贪婪也越来越膨胀。
比起本单位的其他官员,卢爱英默默无闻地在岗位上干了20多年之后,这份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