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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别人,巨不肥好;
······
在背水一战的巨不肥战役中,史玉柱倾尽了所有精力。他组织三个“野战军”处理市场问题,“一野”司令杨军,“二野”司令于向东,“三野”司令易政。史玉柱还启动了全员营销的指示。所有巨人员工一律被派往营销一线,离开了他们所从事的人事、文秘、管理等岗位。一切只为营销,这便是典型的休克疗法。
巨不肥的导入工作以“大赠送”的促销形式展开。在珠海、在南宁、在九江、在长沙,沿路北上郑州、邢台、济南等。在这种闪电战加运动战的作战方式,巨不肥在市场上简直是如鱼得水。截至4月,巨不肥的市场回款竟奇迹般地达到了上一年的同期水平,巨人似乎已经看到了走出危机、走向希望的一丝曙光。4月份巨不肥产品的销售增长速度是3月份的127%,而脑黄金仅为49%。到了5月,巨不肥的增长速度更是突飞猛进,在这个月份里,巨人的资金运作已接近平衡,僵局正在消逝,坚冰正在融化。
不得不承认,巨不肥一战的胜利创造了一个销售奇迹。但正如史玉柱在发动这场战役前便深知结局的残酷性,非生即死,表面看似这一仗也为巨人集团化解危机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然而,那些所谓的“100%见效”,“第二天见效”却为巨不肥的迅速崛起种下了迅速衰落的种子。巨不肥在这场寿命不长的战役中提前退役了,“试吃效应”一过,史玉柱所一直强调的“口碑”立刻以负面的形式流散开来。加之在巨不肥会战中,一些“恶徒”将其视为“最后的晚餐”,侵吞钱财现象集中爆发。《巨人报》社论称内部违规违法“触目惊心”,几十万、上百万资产“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流失了”。而此时更让史玉柱焦急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公司预计投资12亿元建的巨人大厦出现资金紧缺。他决定将生物工程的流动资金抽出来投入大厦的建设,而不是停工。
这场本应全胜的战役终究落得全线溃败的悲惨结局,而这场战役的全线溃败也标志着巨人危机的全面爆发。
3.玩火自焚:娃哈哈状告巨人不正当竞争
尽管巨不肥之战获得了一定的盈利,但对于大败之下的巨人集团,仍旧是杯水车薪。巨不肥所带来的希望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而随着长期潜伏在巨人集团的危机逐渐地暴露无遗,巨人再一次陷入了危机,并且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在巨人集团推出的一款名为“巨人吃饭香”的保健品的宣传册中,公然出现了“据说娃哈哈含有激素,造成小孩早熟,产生许多现代儿童疾病”的语句。这个广告致使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在全国各地的销售量下跌,出现了1987年投产以来的第一次负增长,就连娃哈哈“大本营”杭州市的销售量也难逃厄运。截止到1995年12月31日,娃哈哈由此减少销售收入45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达700万元。
史玉柱的宣传似乎有些过了头,运用这种不恰当的类比方法只有一种结局:玩火自焚。于是一场以不正当竞争的官司在京城打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娃哈哈集团的产品“娃哈哈儿童营养液”经鉴定,证明不存在含“有激素,造成小孩早熟,产生许多现代儿童病”的问题。原告举证充分,经查证明所诉属实。
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1996年10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被告巨人集团承认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娃哈哈集团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损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巨人集团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本案结束后,双方以新闻发布会形式,由巨人集团向娃哈哈集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具体时间与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三、巨人集团向娃哈哈集团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由巨人集团以相等价值的房产折抵。具体手续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上述款项由巨人集团在1996年10月10日支付给娃哈哈集团。巨人集团向娃哈哈集团补偿其他费用190340元。
五、娃哈哈集团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1997年1月22日,巨人集团与娃哈哈集团在杭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巨人集团向娃哈哈集团公开道歉,并履行调解协议中赔偿娃哈哈集团经济损失的义务。
这一场风波无疑成为巨人陨落的又一标志性历史事件。有趣的是,在这次事件以后,史玉柱总结了民营企业的十三种“死法”,其中就有不正当竞争。尽管这次娃哈哈状告巨人的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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