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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苦笑,既怜悯又感动——照华华所说,易慈要成为我的妻子。那么,作为一个卑鄙小人的妻子,她的名声也好不到哪儿吧,可她这会儿只知道为我叫屈,没想到自己。我装作大大咧咧的样子,说没事!那都是八万年后的事了,誉之何喜谤之何悲,只要咱们于心无愧就行。
一年之后我俩结婚了。按易慈的心结,她宁可为未婚夫守节终生,但我们不能“改变历史的任何进程”。这样做也是为华华赎罪,因为我俩后来不约而同地想到,叶禾华在决意赴死前的情绪激荡中犯了一个大错——不该把未来的情况告诉我俩。一旦我俩因感情冲动而做出任何改变历史进程的事(比如彻底砸坏时间机器,而让他的第二次时间旅行根本无法成行;或者我和易慈为了避免历史的恶名而执意不结婚),对华华的道德操守都是一种玷污。所以,说句不中听的话吧,哪怕只是为了让华华不白死,我们也只能按他所说的历史原貌走下去。
我爱易慈,爱到骨头缝里,只要能同她偕老百年,让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不会皱眉。但千不该万不该,叶禾华不该让我“预知未来”,把我翘首以盼的“幸运”,变成“不得不做”的义务,尤其是,把我俩的婚姻建立在他横死的基石上!结果,这场婚姻变成了我和易慈的原罪,它将伴随我们终生。
我想易慈也是同样的心结,看着她在夫妻生活中强颜欢笑,比杀了我都难受。
再两年后,就在易慈为我生的儿子过周岁的那天晚上,我撇开她们娘儿俩,独自来到叶禾华的衣冠冢前。我带了两瓶五粮液,一边向坟上祭奠,一边自己喝,同时喋喋不休地诉说着。我说华华呀,我和易慈的儿子已经诞生了,那条历史上应该有的宗族谱系不会断裂了。我,未来历史书上盖棺论定的卑鄙小人,到此为止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我涕泪交加地说,华华呀,你害苦了所有人,害了你自己,害了易慈,也害了我。你把一切都搞得乱七八糟。事情弄成这个样子,不是因为你的卑鄙、野心,或者是嫉妒心。都不是,恰恰是因为你的过分高尚。你不该这样高尚,一个人不该高尚到如此地步呀……
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在公墓呆到深夜。易慈担心我,带上已经熟睡的儿子,开车来公墓找我。听见我在华华坟前的哭诉,她没有惊动我,抱着儿子独自呆在车上,也是哭得一塌糊涂。
☆替身
秘书米罗尔小姐向哈里森先生通报了李胜龙的到来,令她惊异的是,哈里森立即到门口迎接,这可是不多见的。作为美国最著名的制片人和导演,他是电影界教父级的人物,大牌明星全都对他俯首帖耳(女明星们则恨不能投怀送抱),所以,一般来说,哈里森认为不必对明星们讲什么礼节,何况李胜龙只是一个替身演员。
李胜龙32岁,长脸庞,小平头,中等身材,身体匀称。胸肌和三角肌没有施瓦辛格那样张扬,但也十分强健。四肢修长,走路富有弹性。一只黑色小狗紧紧跟在后边。
哈里森同他紧紧拥抱,亲热地拍着他的后背:“李,很高兴见到你。完全复原了?”他的目光扫视李的右臂,李胜龙简单地说:“复原了。”
“我想你肯定见到了对《深海鲨王》的评论!绝对真实!绝对刺激!一个令人永世不忘的8分钟的长镜头!本月票房收入已突破1个亿。李,我在你身上花的800万没有白花。”
李胜龙冷静地说:“是我应该做的。”
哈里森把目光转向他的小狗:“是你新买的宠物犬?什么血统?我没辨认出来。”
李胜龙咧嘴笑了:“你当然认不出来,它可不是什么名犬,是最普通的杂种狗。我在辛比拉医学研究所附近捡到的。不过它极聪明,能听懂人类的谈话。来,布莱克,同哈里森先生握手,向他点头问好。”
布莱克步履从容地走上前,伸出前爪同哈里森相握,又向他轻轻点头。
“不错,真聪明。”哈里森掏出手绢擦擦右手,不易察觉地扔到身后。“言归正传吧。《深海鲨王》第二集马上就要开拍,观众的胃口已经吊起来了,该给他们准备点更刺激的东西。就看你啦。”
他用锋利的目光看看李的右腿,分明在大腿根那儿犁了一刀。李胜龙知道,那儿就是这次该让鲨鱼咬掉的部位。他平静地说:
“没说的,这是我的工作。当然,我的报酬也应该……”
哈里森打断他的话:“请放心,我一定会给出公平的报酬。1100万,怎么样?”
“好的。主角是谁?”
“是里根。”哈里森对麦克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