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页)
各个阶段间出现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和相应的对策,即使是可行的,代价也是及其高昂的。另一方面,如果契约在这些方面是非常不完备的,而最初的讨价还价一旦达成这样的契约,那么缔约的各方就被锁入一种双边交易的境地,可以预料,缔约双方利益的分歧将导致各自的机会主义行为,缔约双方都将会蒙受损失。因此,一体化的优势并不是非一体化企业无法得到的技术(流水线)经济,而是一体化能协调利益(常用指令解决分歧)和能运用有效的(适应性的和连续性的)决策程序。更一般而言,赞同一体化的观点是基于“供给的可靠性”的考虑,它通常能减少契约不完备性的难题。有时,人们会认为,违约风险为一体化增加了一条理由,即那些关键部件的小供给者,由于其财产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这样就使得买者处于遭受损害的境地。但是这种观点只针对小供给者,而不针对一般的缔约活动。大的分散化的供给者具有像一体化企业一样的风险承受能力。但是,契约不完备性的风险的存在,可能阻碍从大的分散化的组织那里购买。关于这一点的“理想”契约的讨论,见Arrow(1965;p�52~53)。
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灵的考察(5)
C�战略误传的风险(Strategic Misrepresentation Risk)
契约的不完备性源于事前而不一定是事后的不确定性。如果两方面的不确定性都存在的话,存在着严重的战略误传的风险。不仅未来是不确定的,而且对于一个外部代理人来说,除非花费巨大的代价,否则要准确地证实那时候已经显露的情况,或许也是不可能的。内部化的优势在于企业在事后获得相关的数据是有优势的,它降低了利用不确定性来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动力,并且企业的控制机制使得企业的活动更有选择性。
1�支持一体化的情况
考虑到战略误传的风险,可以找出支持一体化的三种情况,而且可以得出一体化反竞争的两个潜在后果。
(a)道德风险。该问题源于激励的不协调和不确定性的结合……或者,正如Arrow(1969,p�55)所说,它源于“风险和决策的混淆”。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来考察缔约问题,它的有关最终成本和/或绩效的条款都是不确定的。在此情形下,一种可能是由供给方来承担不确定性。但是供给方只会接受这样的固定价格契约,在这一价格契约中,作为高度不确定性的特定结果,对价格需附加上一笔风险溢价。假定买者认为这笔风险溢价是可观的,那么也许他会考虑来自己承担这一风险。通过提供一种成本加成的契约(cost�plus contract),风险很容易被转移。但是这种契约会削弱供给者实现最低成本的动力;而且供给者会重新配置他的资产,来做一些不利于成本加成契约的其他工作。
因此,即使承诺是自我实施的,即使可以通过制度来使得对于风险承担和契约履行的区分是最有效的(即成本加成契约具有理想化的特征),可是利益的差异还是阻碍了专业化。至少,买者会要求监督供给者的工作。因此,与能充分估计产品绩效的固定价格契约相比,成本加成契约因为使买者承担了低效率(高成本)的契约执行风险,这就要求买者对投入和产出都进行评估。
内部化并没有排除对投入进行评估的需要。进一步地说,内部化在投入监督上的优势在于管理控制系统能很容易地区别开投入的差异。而按照常规,外部的代理人很难求助于内部的控制机制,因为对于契约提出的修正需要征得缔约者的同意,而且还要受到很大的限制;买者想随意地使用缔约者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雇员的有选择的使用、提升、报酬体系和内部资源的配置过程)一般是不可能的。考虑到局外人对于投入监督的成本和缺陷,买者可能会选择自己来承担风险和完成工作。这样,通过后向一体化,本来是通过市场进行的交易,就被买者内部化了,而这并不是由于不确定性的缘故。这样就形成了内部采购的成本型契约。
(b)外部性/损害(imputation)。是否存在外部性问题需要进行两方面的考察。首先,是否进行了可靠、明确和“适当”的产权安排?第二,损害的成本和收益的会计费用是否真实?如果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分别是肯定的和否定的,那么可占用性问题就不会是纵向一体化的原因。然而,如果这些条件不能满足,那么一体化就成为必要了。
产权的安排问题将在后面的E部分讨论。在这里我们假定已经实现了有效的产权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