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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起来,这是胡闹的地方?”
傅少爷先啃了小盖汗津津的皮肤几口,然后戏谑道:“浓密的庄稼地,万里的青纱帐,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奸情爆发圣地吗?当年看《红高粱》的时候,我就想来上这么一段,娘子,你就从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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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志辉被扑到了地上,感觉到地垄沟被阳光晒得一片温热。
仰面朝天,洒在脸上的,是午后刺眼的阳光。
身下的土地是光屁股时,就赤着脚踩过的,鼻息里都是从小闻到大的青草香味。
在这么熟悉氛围里,却冒出了傅帅这个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家伙。
有那么一瞬间,盖志辉觉得这一切都显得不那么真实。仿佛是梦一般,再一眨眼,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不见。
傅帅原本扑腾得厉害,却发现身下的人一点反抗的架势都没有。
要知道盖志辉是典型的闷骚型,光天化日的野战一向是他的大忌,现在却这么安静,他不由得疑惑地抬起头,发现身下的那位眯缝着眼睛,失神地看着天空。
“嘿!看什么呢!你也太不在状态了吧,好歹挣扎一下啊!”傅帅有点不高兴了。
盖志辉指了指天空:“你看,天多蓝……”
傅帅翻身躺到盖志辉身边,天上的太阳恰好被一大片白云遮盖住了。水洗过的蓝天,透过玉米长长的叶子映入眼帘。
身在都市中的人,哪不是成天忙着算计?有几个会好好看看头上千形万象、映水藏山的片片白云?更何况就算有那闲情逸致,头上的天也被工厂的大烟囱染成了灰蒙蒙的颜色。
傅帅一时间被这最单调,最原始的景象镇住了。竟也失神地看着天空。
他用手指相对,比出了个镜框,眯着眼儿取了一下景色,喃喃到:“操,可惜相机没带来,不然非把这景儿拍下来不可!”
盖志辉眯着眼儿说:“其实我一直觉得家里是最舒心的地方,山好,水好,人更好。真的,跟我们这的人说话不用拐弯抹角,好的坏的全在脸上,爱啊恨啊全在话里。”
傅帅听了不屑地调侃到:“家这么好,你干嘛还要去军校,老老实实地在家种地得了!”
盖志辉沉默地摘下了手套,露出了修剪整齐的十指,指尖是十道细白的月牙。
“你看这双手现在干净吧,可是我每次在家帮着我爹收拾地头的活儿,呆得不超过3天,指缝里就全是黑色的泥垢。等返回部队时,拿水洗也洗不掉,非得过个把月儿才能又变得干净起来……人跟这手其实是一个道理,知道了什么叫干净,什么才叫高人一等,又怎么肯回到原来污浊的日子里去呢?”
说完,他又自嘲地笑了:“切,我跟你说这个干嘛,你这个公子哥上哪能体会到这些?
我一双鞋子穿了四年,脚后跟都踩踏了也舍不得换,因为廉价,透气不好,脚味儿曾经熏跑了好几个室友。我总是爱在别人身上揩点油水,占些针头线脑的小便宜。就算跟女朋友约会,我也是算计着时间,一个月绝不超过四次。
我知道你们总背后议论我抠门,其实我也想大大方方地请战友吃饭,或是把工资挥霍一空,好好感受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可是我不能,只要一想到家里面朝黄土被朝天的爹娘,我什么念头都没有了。我这辈子,如果能出人头地,让爹娘过上好日子就算没白活……”
傅帅没吭声,只是微侧过脸来,看着盖志辉。
这是个长着一副老实面孔的市侩的男人。可傅帅却觉得他跟天上的白云是一样的,洗去了在都市中沾染的尘埃,那种原始的白,就产生了一种让人挪不开眼睛的触动。
两人一路缠斗了这么久,却是第一次这么心平气和地谈心。
傅帅忽然觉得就算不做 爱,这么肩并肩地躺着也是很好的……
“就你老觉得自己亏,我可没你想那么逍遥自在。你当我爱上军校?我也是被老子逼得穿上这身脱不掉的军装的。”也许是这儿的阳光,有催眠的作用,傅帅也懒洋洋地开口道。
“呵呵,你小子当然不爱上军校了,就你刚进校门儿那会儿,我们背后都叫你拖布头,瘦得跟鸡崽子似的,拿个画本子到处偷窥,一看就是个搞艺术的。哎,要是让你选,你想当什么职业?”
傅帅凝神想了想,说:“还真不知道,也许就是做个流浪汉,去各个地方旅行,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情。你呢?”
“我?当个老师!这是我从小的梦想,不过这辈子已经不能实现了。不过你那叫什么梦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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