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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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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嗡嗡嗡地乱飞乱叫。

尽管在这之前,严迦祈的身边也没多少个要好得可以时刻相黏的朋友,可是在这之後,他却是连一个可以打打招呼问问作业的普通同学都没有了!

这一定都是那个陈臻的错!他讨厌那个家夥!他讨厌他!

那时候,年仅七岁的严小胖在心里如此愤恨地想著。而陈臻至此,也赫然出现在了他的敌人列表中──头等的,第一的,当然,也是唯一的。

而从那之後,小迦祈的主要心思便再也没能成功集中在课堂和书本上,他好像是著了魔似的,每天就只有那麽三个任务:观察陈臻,防备陈臻以及,找个机会作弄一下陈臻。

不过就实际效果来说,後两个任务纯粹,完全,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悲剧!先别说他竟然还天真到想要去作弄陈臻了,事实上就连防备,他都没能做到。他真正能拍著胸脯说我完成了的任务,只有最最简单,也最最基础的第一个。

然而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当严迦祈在十多年後再次回想起,那段永不再回的稚嫩年光时,他才能那麽迅速并且清晰地理出,原来他对於那个人的全部著迷,都是从这里开始。从一个,“观察敌情”的幼稚心思开始。

那是一段被春光熏醉了眼的悠长岁月,他恐怕往後,都再没出现过那麽美的灿烂春日。

万物勃勃的春天,微风软软的春天,光影灼灼的春天。然而春光烂漫,毕竟容易迷花人眼。小迦祈目不转睛地看著他所谓的敌人,一会儿一会儿,便已看入了迷,忘了由原。

他终於,好像,有那麽一点点明白,为什麽班上的同学会前後不一,像小飞蛾一样,成群结队地飞到他的身边。尽管那时候的小孩儿对“魅力”一词还并无概念,可是从幼儿园便开始的团体生活让他们明白,在一个集体里,总是有人比另外一些人更受欢迎。那麽,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的话,陈臻毫无疑问就是最受欢迎的那一个了。

首先,陈臻长得很可爱,当然如果以男孩子的发展前景来说的话,这个说法就是指,此小孩儿有往英俊帅气这个方面靠拢的资质和潜力。而更巧的是,座位轮换之後,小迦祈和陈臻的位次方向竟然来了一个惊天大逆转:他坐到了陈臻的斜後方。於是,从这之後,严迦祈只要一有空,便就拖著他的小肉腮帮,两眼出神地向著陈臻那小半边脸儿,傻傻张望。

那家夥长得真好看,而且,好像还在越长越好看。以上是严迦祈经常看著看著,便不得不从心底发出的一句感叹。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那双黑亮的眼睛,都好像能流出光来。

於是很多时候,小小的严迦祈已经不太能分得清,他到底是因为“不得不”才去观察陈臻,还是只是单纯地因为,他“想要”去观察陈臻。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一块笨重的铁,只要陈臻稍微释放一下磁性,他就会像遇到黑洞一般,被无比轻易地吸引过去,毫无抵抗之力。而他不开心的主要原因也渐渐由“陈臻率领全班同学孤立他”,转变为“整个班上,陈臻只是不理他”。

七岁的严迦祈还不懂得什麽叫做嫉妒,可是小孩儿总是很敏感:那些不是对著他绽放的灿烂笑颜,一个又一个,一天又一天,简直要让小迦祈难受得生病了。

於是他想,别的同学都一定是先被这张脸给蛊惑了吧,毕竟,这的确是一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呢。哦该死的!严迦祈看著陈臻漂亮的侧脸,在无比愤恨的同时也无比难过地想著,以貌取人的恶习永远不会有结束的一天!永远!

当然除了相貌好看之外,经过小胖长久的,坚持不懈的观察之後,他还发现,陈臻第二点吸引人的地方便是,他是真的……好好好聪明啊!!!

请别把这个聪明想得太狭义了,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可不是高中生,对聪明的定义只局限在考试年级前十名这个简单的名次排位上。在他们看来,聪明人不仅要分数高成绩好,更重要的是还要会玩儿,并且还要保证在玩儿的时候不被老师抓到──也许,和次次年级第一的无上荣誉相比,能做到这一点的学生,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那毕竟是一个玩性疯长童心爆炸的年代,没有人能抗拒和老师作对的快感。

陈臻永远有办法让所有人惊奇并惊叹他对於“玩”的造诣之深之高之广,他们永远都想不到那个看起来明明和他们拥有同样直径的小脑袋瓜子,怎麽会装了这麽多令人咋舌的新奇游戏。他可以把扑克牌玩出九九八十一种新翻花样,当然每一种他都会赢;他在把五子棋下遍全校无敌手之後,独孤求败地找人挑战七子棋,不过他最终还是没能如愿;他甚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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