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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s托人把吴恪送的那些东西尽数卖掉,只带着他的骨灰,搭了车离开A市,到一个小镇租了间客栈落脚。刚刚安顿下来那天,毒瘾发作,他锁了门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把毛巾塞进嘴里躺在床上打滚。耳边只有嗡嗡的巨大轰鸣声,整个身体像被浸到了一滩冰水里,骨髓里亿万只蚂蚁在蠕动、撕咬,指导把骨头折断,扎进肌肉里,从里到外的爆开。
完全的陌生的异乡,一个人,带着折磨已久的毒瘾。
他疼到拿脑袋去撞墙,用碎碗片自虐,五脏六腑恶心的想把肠子都掏空吐出来。
难过到极点时,海洛因拿出来就放在眼前,他咬开自己的手腕,盯着那点可以让他快活的粉末,把流出的血吞进肚里,脑海里全是吴恪的死相。
他想他一定是疯了,他正在对着炼狱,笔直的向前走去。
Alvis就这样待在小小的房间里,窗帘拉着,什么东西都不吃,渴了就直接从水龙头里接冷水喝,整个人瘦到皮包骨头。他知道韩昭在找他,只要他肯去投靠他,情况一定会比现在要好得多,可他不愿意,他嘲笑自己,性格变得有一点像吴恪。
那个变态。
后来,再逞强的意志,还是无法支撑起虚弱的身体,他昏倒在房间里不省人事。
他陷入了一个冗长重复的梦魇里,一动不能动的看着许多曾经打过交道的人,用不同的姿态死在他面前,满地都是尸体。那些人大笑着,露出沾满鲜血的獠牙,扑在他的身上,把他的皮肉一块块撕下来,在嘴里嚼出细碎的声音,听的人头皮发麻。
清醒过来时,已经是一周之后。Alvis睁开眼,浑身直冒冷汗,脑子里一阵阵发昏。
身上的伤口被处理过,衣服也换了新的。客栈的老板娘端了一碗热汤进来,见他醒了大喜的拉着他,担忧的跟他说着话。
Alvis愣怔怔的看着她,一句都没听到她说什么,那碗汤咽下去,很快在胃里翻涌起来,连着胃酸一块儿又吐了出来。老板娘也不再说他什么,只是默默的再去盛一碗端上来,看他有一点好转之后,才舒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你床头放的那东西,是毒品吧,我没敢送你去医院,也没报警,你放心就是了。”
老板娘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儿子一样,碎碎念道:“你看你年纪这么轻,干嘛要沾那害人的东西,还是去戒毒所,把那玩意儿戒了吧。”
Alvis很茫然,手呆滞的放在额头上,身体很虚,要飘起来似的。
隔了很久很久,他哽咽着嗓子说:“阿姨,那不是毒品。我哥死了,那是他的骨灰,我怕他一个人待在盒子里孤单,让他出来看看我。”
Alvis眼眶又浮起一片雾来,他说:“我哥这个人,特别的凶。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打我,打完了就把我扔给别人,我特别恨他,也特别怕他。”
老板娘一愕,心里很奇怪,可还是继续听他往下讲。
“你看,我身上的疤,每一个都是他留下的。他说这是他的标志,伤烙在肉里,我就会记住他,到下辈子,他还能找到我。”
“我爸妈不要我了,我想回家,可我没地方去。哥说,他能给我一个归宿。”
“我很想相信他……”
“可还没来得急去信,他就犯了事儿,被警察给抓了。”
“阿姨,开庭我去了,我挡着脸,不希望被他看到,可他就那么一回身,很轻松的就找到我。”
“他说他爱我,真的!虽然他没出声,可我看到了。”
“还没人跟我这样说过呢,我怎么会看错……”
他说着说着,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最后一句,问老板娘:“阿姨,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做了丧尽天良的坏事,欠了很多人,这辈子,才要挨个儿去偿还。”
老板娘没有听懂他的意思,只是心疼,由衷的心疼。
Alvis把放在床头的海洛因,倒进了吴恪的骨灰盒里,盖子盖上之前,在那里面落了一滴泪。
结束了。
爱与恨,还重要吗?
他剪短了头发,搬到新的小区,开始每天在诊所喝美沙酮戒毒。
小区里的人都认识他,一个不太爱笑,个子瘦瘦小小的男孩,一年四季都穿着长袖,每天都会坐在公园的凉亭下面,给一群孩子讲着虚妄美好的故事。大人忙起来,可以把孩子交给他照顾,他分文不要,只需要在接回孩子时,给他一个拥抱。
他把那一堆灰烬,洒在了五台山上,告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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