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第3/4 页)
玩,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这个小人儿,是他的女儿,蓉蓉变得比他聪明伶俐,变得美丽动人。
红袖学院中,她是大姐头,平常的时候,家务不需要叶欢操心,很多人都夸奖叶欢教女有方,问他诀窍是什么。
勇敢的爱自己的女儿,这就够了。
不知不觉中,女儿已经长大了,而在刚才,她做出了生命中最大的决定。
外面的天很黑,蓉蓉的心头也是一团乱麻。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小时候,爸爸读了这首诗给她听,说是前朝一个黄居士所著,但等蓉蓉成年后,却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这首诗的线索。
但是蓉蓉依旧很喜欢这句诗,十年,快十年了,一切的过去都成为美好的回忆,她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她有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父亲。
爸爸的含义是什么?温暖的怀抱、扎人的胡须,还是不听话的时候屁股上的竹板?
很多孩子记不清小时候的事情了,但蓉蓉却有很深的印象。
小时候,蓉蓉很怕黑,记忆中,爸爸狠狠的打过她,不听话的时候,会把她关在了笼子里面。
那时候,蓉蓉在笼子中爬呀爬,肚子饿的很厉害,不停的叫着爸爸,甚至以为再也吃不到东西了,直到爸爸用一双温柔的手将她托出笼子,把她抱入了怀中。
从那以后,爸爸再也没有打过她,也没有关过她,爸爸还当马儿让蓉蓉骑,而且经常做不少好吃的东西。
后来,蓉蓉跟着爸爸来到了洛阳,她的童年非常的快乐,只是爸爸给她的零用钱太少了。
蓉蓉和玲玲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而且玲玲对叶欢的评价让两人差点打架——「妳的爸爸是个笨蛋,是一个吝啬鬼。」
和叶欢的教育完全不同,宁可娇不让女儿受一点委屈,锦衣玉食,能享受之事都让玲玲接触,只是教育玲玲不要沉迷于其中,有时候还拿叶欢父女来讲述叶欢对蓉蓉的严苛。
于是,很好奇的玲玲跑来找蓉蓉,同时评价叶欢对蓉蓉的态度。
两个小家伙最终没有打起来,玲玲请蓉蓉到春风楼享受了一桌二百两银子的盛宴。
二百两银子普通家庭一辈子都赚不到,却让两个小姑娘成为朋友。
大大的圆桌,服侍的小二,掌柜的恭维,豪华的享受……这些东西蓉蓉很喜欢,而她更喜欢那种肆无忌惮的感觉,一次花费掉一千年零用钱的感觉。
生于这个世上,为什么要委屈自己?能吃上山珍海味,为什么要吃粗茶淡饭?
但当天晚上,她还是乖乖的回到了家中,吃着爸爸做好的晚饭,青菜豆腐,白米饭加鱼汤,虽然没有人服侍,却感觉很好,她调皮的张开嘴让爸爸喂她。
勺子里的白米饭送入了蓉蓉的口中,被纠缠到不行的叶欢还是答应了蓉蓉的请求,喂女儿吃饭。
「爸爸,你到春风楼吃过酒席吗?」
「吃过,爸爸当年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什么荣华富贵都享受过,但后来发现,还是青菜豆腐好吃,和家人一起吃东西最好。」
爸爸轻轻的说着,然后伸出了手。
「蓉蓉,别动。」爸爸捏起了她嘴角处的饭粒,放入了自己的嘴里。
后来验血风波之后,蓉蓉忧郁了许久,过去的回忆在脑海中回荡。
她不是爸爸的女儿,她的过去是一片空白,她的妈妈是谁,还有……
种种的一切如同刀片一样割着她的心,但也是那时候,她下定决心,要变得更强,长大后,她就可以帮父亲了,她努力的学习,并吸收一切,规划着未来的路。
直到刚才,她知道了一切,包括她的身世,爸爸的来历,但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叶欢就是她唯一的爸爸,无论有没有血缘,无论是否是最初的那一个人。
大帐中的蜡烛又换了一根,而天色也更晚了,叶欢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向着帐外走去。
今天晚上,他不能留在这里,身为一军统帅,有无数的眼睛注视着明玉,如果叶欢留在这里,于礼不合,闲话会满天飞。
他和解青丝及王鸥蔓走出了大帐,同时将目光投向了解青丝。
「叶子,今天晚上我想和鸥蔓两个人静一静。」解青丝缓缓的说道,目光中充满了歉意。
无论如何,鸥蔓是她的女儿,很多事情都需要解决。
「不要紧,我也想一个人静下心来。」叶欢摇了摇头,转过头,远处的大帐在黑暗中,彷佛一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