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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台中间,对着麦克风,我们,kylin的下一曲目,《麒麟日志》,二胡,我的父亲,秦淮生~!台下一片轰鸣,下一秒,默契的,二胡的声音响起,全场震了,我看见我爸依旧是严肃的,像他往日的任何一场演出一样严肃而认真,每一指的按压,每一弓的迂回,琴声流畅而充满力度,我第一次发现,我爸怎么那么帅那么有范儿!然后全场所有的人都疯了,为了端坐于摇滚场上那位认真拉着二胡的民间艺术家,我的父亲,秦淮生,他们整齐划一地高叫着他的名字,一遍一遍。
演出结束后,我在人群中看到他的身影,略显老态但仍旧笔直挺立的身躯,不顾一切,我扑过去,紧紧拥抱,然后身上一重,继续有人上来抱住了我们俩,我知道那是佟义满,他又抢我爸来了,他高声说,叔叔你太棒了!宝,咱爸太棒了~!
打住,这是我爸!
你爸我叫叫怎么啦,就许你叫不许我叫啊……
当然不许了,我要是冲你爸叫爸,你妈还不得跟你爸急啊!
……
斗嘴佟义满是永远斗不过秦宝的。
直到多年以后,我长成性情沉稳的男子,看着周围的点滴变化改变了我熟悉的城市,我送走了我的父亲,如人伦之生息,此消彼长,一些东西在消失,一些又在重建,我的麒麟乐队已经不在,我怀念他们,我的伙伴们,怀念我的那段成长时光,也会回想起众人齐呼秦淮生的感人一幕。我想在那天二胡响起的瞬间,父亲是真正理解我了,也从他的立场上认同我了,我们才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平和互动。我时常会想他说的那些话,他说,你自己的人生,你想好了,走过去了,就没有再走一遍的机会,他说与其我看着你疯了而我正常着难受,还不如……一起,反正我总会死在你前头。谁叫……你是我儿子。
谁叫,我是您儿子。
既然上天有意,我们又何乐而不为。
安然度过,岁月静好。
主题阐述:
选择麒麟,是因为它俗称四不像;而玉,虽有一把硬骨头,我们却用温润来形容,好像在藏娇,而玉碎,却又带着慷慨就义的味道。我总觉得这一切都跟秦宝很像。他本身是一个精神上脆弱而孤独的人,与父亲之间的不良沟通,貌似温顺的接受,从小的艺术熏陶,这一切让他敏感、懦弱,喜欢逃避。他需要感情,但又从来不主动提出,总是希望别人先发现,然后再给予他,有时又会很孩子气的装着很厉害很强大。
秦宝与秦淮生之间,需要一座走到对方心里的桥,音乐正式充当了这座桥的主材,由起初的不和不认同,到不反对,再到接受,到合作,一步一步走来,秦宝经历着自己的人生,完成着自己的成长,也印证着父亲的那句话,自己的人生,想好了,就走过去。
我很喜欢秦宝,太可爱。
另:里面秦淮生拉二胡唱的那首歌是陈升的新歌,时间上可能会出现一点偏差,望大家见谅。
前发革命(1)
01
♀:如果谈恋爱的对象可以和发型一样,自己设计就好了。
♂:谈恋爱跟发型很像,每次我要求的样子和他最后剪出来的绝对不一样!绝对不一样!
——题记
总有一些人,分手后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谈过一场恋爱。交往时再开心转天也会忘掉;结束后那些快乐的回忆反而变得很苦,结果对恋爱完全没留下什么好印象。优格小姐就是有这种体质。不懂为什么有关交往的记忆,总是从分手开始。有关“前男友”的记忆,永远都是背影。就连男生喜欢的颜色,爱吃的东西,常用的名牌,也都是分手后整理相册时才发现。但,绝不能因为这样判断她个性阴郁。
其实优格小姐对男性有先天性排斥反应——即便是有好感的男生,只要对方主动示好,在她眼里那具男性的躯体就立刻幻化成披着人皮的猩猩。有这种体质的她因此十分认命地,开始培养自己对动物的好感。然而,传说中“遇见宿命恋人的触电感觉”,她仍是一次也没体验过;反而是在和各种各样类人猿的交往过程中胃袋抽搐不停。恋爱之于她,就像发型——顶在别人头上像皇冠,自己剪过就像草帽,第二天早晨起来要面对的是鸡窝。前一天的喜爱之情全然消失,最*持七个小时。结果到今天为止,她还不断朝正常的发型努力着,努力让自己喜欢的更久一点。
或者先让她弄懂“喜欢”的定义……
就在目睹另一只猩猩离去的背影后的第二个星期,优格小姐的公寓对面搬来新住户。凡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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