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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把狗带出去蹓了。所以看主人从门背後的架子上取下自己的牵引带,西西就知道是要带自己出门了,立即很勤快的去厨房把购物用的小拖车给半叼半拖了出来。
“西西可真聪明。”江意笑著拍拍大狗的头,小不点见状,大眼睛眨巴两下,立即去鞋柜把江意的鞋拿了出来,还加了一把雨伞,然後同样一脸期待的看著他。
江意哈哈大笑,“小石头也很聪明,不过今天下雨了,爸爸可不能穿这双皮鞋,去把那双运动鞋拿给爸爸好吗?”
小不点立即转身照办,然後如愿得到爸爸的一个吻。小不点顿时幸福了。
大狗咧嘴傻笑著,凑过去拱拱小主人的手。
江意懂它的意思,“西西,今天外头下雨,就不玩球了。”
可小不点却突然想起件事来,摊著两只小手如实交待,“球球,没有了。是我丢过去的,可是叔叔没还给我。”
“是昨天吃饭的叔叔吗?”
小不点点了点头,江意以为是给赵子翔的爸爸或是在酒店玩丢的,不甚在意的道,“那爸爸回来会再买一个,不过小石头,爸爸是不是教过你,玩具要好好保管?你把球球弄丢了,那就罚你晚上回来背两首新诗好不好?你要是背会了,爸爸就给你玩,你要是背不会,就不能玩。同不同意?”
小不点露出为难之色,但还是很讲道理的点了点头。
江意满意的牵著儿子,带上狗,拖著购物车,边出门边问家里的两个小成员,“今天变冷了,晚上炖大骨头汤好不好?你们想喝吗?”
“想!”
“汪!”
两个小成员表示都很爱喝汤啃骨头,江意笑著,锁门走了。
一个年轻男人从窗户里爬了进来,墨黑的眼眸盯著那扇门,里面布满了红血丝。
只穿了背心与大短裤的他和这寒冷的天气半点也不搭调,尤其脚上还趿著双拖鞋,拖鞋上还印有王府大酒店的字样,更是显出几分突兀。
年轻男人身上单薄的衣服早就被雨水打湿了,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墨黑的头发也紧贴著头皮,还在往下滴著水。就算年轻,但男人身上也是青白一片,显然冻得不轻。
可与他冰凉又狼狈的外表完全不相符的是,男人浑身上下似乎都燃著一团火,尤其是那双眼睛,灼热的快要把这房间里的一草一木都要点燃了。
那是一种奇异的,充满了妒忌的眼神。
是的!他连这些不动的东西都在妒忌,妒忌它们竟然有幸陪了他们三年,得到了他们的注视抚摸,经历了无数自己未曾经历过的好时光。难道他不该妒忌吗?
作家的话:
PS:文前那首歌,特别有意思,桂花只是节选了部分,大家有兴趣的可以上网去听一听,歌名好象就叫《The other day I met a bear》。
多读几遍之後,顿时就觉得某人象极了那只熊,而某人就象那个爬树上的家夥。而眼下,大熊的後面还多了一只小熊,正红果果的躲在树後,拿著小石头随时准备扔过去,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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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鲜币)追风(下)2
“是这里吧?”罗智贤站在一户居民楼前,正自言自语的按下门铃,忽地後面过来一位老伯,“小夥子,你找谁?”
罗智贤吓了一跳,就见那老伯瞄一眼电子门铃上他刚刚按下的门牌号码,目露怀疑之色,顿时按了取消键,开始扯谎,“我是来找同学的,可是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大伯,你知道住在这里402的住户,是姓许的吗?”
“不是!你上别地方去找吧,别在这里瞎转悠了。”大伯断然拒绝,冷著脸盯著罗智贤的表情就象看著小偷。
罗智贤无法,在大伯杀伤力堪比激光的注视下,只好灰溜溜的夹著大包撤了。
出了小区,才敢跟藏在楼上的某人打电话,“楼下有情况,我暂时上不来,你再等会儿。”
电话那头传出来的声音无比阴寒,象是有点感冒了,“谁叫你走楼梯了,爬墙你不会吗?”
罗智贤听得嘴角直抽抽,光天化日之下让他爬墙?这万一给人抓到,可不就更加坐实了小偷的罪名?要是当真去偷点什麽也就算了,问题是他现在根本不是去偷东西,而是要去给那个半夜淋著雨还硬要趴人家窗户上的变态男人送衣服。
这要给人抓著,他亏不亏的?
可拒绝是不行的,从昨晚陪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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