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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我现在也像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没人陪我吃饭,哄我睡觉、带我出去玩……我是不是也和贞贞一样,成了孤儿了?
☆、第13章
时承平的思绪如风飘摇时,孟哲已经驾驶着车子抵达了目的地,章可贞正站在公寓楼下等着他们。
今天的这顿晚餐邀请,周五时承平回到新视觉机构上班时,就已经口头邀请了章可贞。那天苏盈说过改天会请她吃饭,星期天的晚宴既然有秦筝和孟哲来参加了,就顺便也把她一块请了。
在新视觉机构的办公室里,章可贞一如既往地尊称时承平为“时先生”,他也依然连名带姓地叫她章可贞。不过表情声音都不再淡漠,而是多了几丝他人不易察觉的温度。私底下,他又对她说:“非工作时间里,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此时此刻,上了车的章可贞,与时承平打招呼时就熟不拘礼地直呼其名:“嗨,承平。”
“平仔”这个乳名,章可贞注意到上回苏盈出现在儿子家时都没有再叫了。或许因为“仔”是小孩的意思,而他已经长大了的缘故吧。所以她觉得自己最好也别叫他那么奶气的乳名了。
和时承平打过招呼后,章可贞再礼貌地问候孟哲:“您好,孟先生。”
孟哲笑着说:“章可贞,现在不是工作时间,你也直接叫我的名字好了。”
话虽如此,但孟哲毕竟与章可贞没有旧交情,况且他又不是单纯的摄影师身份,同时还兼着新视觉机构的股东之一,她觉得不太好随随便便就叫他的名字,遂只是笑笑不说话。
扭过头,章可贞定晴看向与自己并排坐在后座上的秦笙,微笑着自我介绍:“你好,你一定就是秦笙吧?我是章可贞。”
秦笙笑容浅浅、声音细细地回应:“你好章可贞。对,我是秦笙。”
周五的晚宴邀请时,章可贞已经听时承平提起过秦笙其人。“星期天我和孟哲要先去机场接秦笙,接完了她再来你家接你。”
她很自然地问了一声:“秦笙是谁呀?”
时承平眼光一黯:“她是我去世的女朋友秦筝的妹妹。现在无亲无故一个人,所以我当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虽然只是三言两语的简短解释,但是从“无亲无故一个人”这样的话语中,章可贞已经足以了解那又是一个可怜的孤女。这令她更加坚信,无论是当年的小平仔,还是现在的时承平,骨子里的善良始终未改。
类似的身世际遇,让章可贞尚未谋面就已经对秦笙心生惺惺相惜的感觉。这一刻,看着眼前的秦笙,她都情不自禁地想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怜爱的。
秦笙是那种清纯娇柔、小鸟依人型的女孩子。
她长得很美丽。她的皮肤洁白柔润,似新鲜的牛乳;她的嘴唇娇嫩粉艳,如初开的桃花;一双又细又长的丹凤眼极具古典韵味,笑起来就像两弯月牙儿,眼波无限温柔缱绻;不笑时,眼神顾盼间,又有着丝丝说不出的惆怅幽怨,特别的楚楚动人,可怜可爱。
凄凉的身世;美丽的容貌;柔弱的姿态;这样的女孩子总是如同小绵羊似的楚楚可怜,很容易激发他人、尤其是男人强烈的保护欲,忍不住就想去呵护她。
孟哲就是这样一个想要充当保护者的男人。
最初刚认识秦笙时,孟哲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那时的秦笙是一个刚从小镇来到大都市的土包子,从头到脚烙着寒酸生活留下的印记。她面黄肌瘦,瘦骨嶙峋,头发干枯得像杂草一样。总是怯生生地低着头,不爱跟人说话,不得已偶尔说上一句话时,声音轻得就如是树叶间摇落的一缕风,让人根本听不清晰。
一个小地方来的女孩子,通身怯懦卑微的小家子气,小巧的头颅仿佛有着脖子无力支撑的重量一般,永远低低地垂在胸前——对秦笙的第一眼印象,孟哲只是觉得她可怜。
一母同胞的两个姐妹,秦筝跟着生父过着云端上的日子,像个小公主一样万千宠爱地长大,一切应有尽有。而秦笙的生父却把女儿丢在黄莲坑里,泡着苦水挣扎求生。如今姐妹俩重聚在一起,一个是容貌漂亮气质好的白富美;一个却成了土里土气胆怯畏缩的小镇女孩,差距实在太大了。
不过,在秦笙得到了秦筝的悉心照顾后,这种差距就渐渐拉近了。衣食无忧的优越生活,让她瘦削的脸颊一天天圆润起来。被高级护肤品呵护着的肌肤,也开始从内到外透出珍珠般的盈润光泽,与桃花般的红润颜色。
除去外表的变化外,秦笙的举止言谈也慢慢变得落落大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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