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第1/4 页)
人丛前列的丹马斯躬着身子,下身象筛糠一样抖个不停,满脸发红,额头上满是汗水,看上去象是喝醉酒了一样,直等得莱克多管家问了第二声,方才颤颤抖抖的道,“回……莱克多……勋爵大人的话……是……是……”
“是什么?!”看着丹马斯紧张的样子,莱克多得意非常,威风凛凛的走了过来,拍拍丹马斯的肩膀,语气和蔼,“不要紧张嘛,甚么勋爵不勋爵,咱们达克城谁不知道,我不就是雷克家地一个小管家嘛,哈哈……”
看来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旁边众人纷纷陪笑,竟无一人敢上前接话。
彷佛给地上打木桩一样,他拍下肩膀,丹马斯就矮了一分,得到后来,几乎快要趴到地上了,“勋爵大……人,我是城西地丹马斯!”
“哦?!”莱克多摆了摆满是赘肉的下巴,失笑道,“听说过,是不是那个……什么昂里……昂里什么?!……”
“昂里尔多男爵大人!”
“对、对、对!!”莱克多一拍额头,摇头感慨,“唉,看我这记性,人一上年纪了就不行了,”他转过头来,朝木笼方向随意瞟了一眼,“这次地货色怎么样?!”
“不太好!”丹马斯恭敬地道,“给伯爵、男爵大人们用一用倒是无妨,但公爵大人家用的话……那真是太失礼了!”
“哎!不用这么刻薄嘛,难道丹马斯先生的意思就是,我们雷克家太过挑剔?”莱克多嘻嘻笑道,“诸位也都知道,咱们公爵大人是王国第一名将,军人出身,向来是不太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繁琐规矩的,在我看哪,只有那些小家小户的什么破落贵族才喜欢玩那些门道,要真是血统高贵,一举一动那都是高雅不凡,何必还讲什么排场呢?!”
“勋爵大人就是勋爵大人,”丹马斯感慨地道,“听您这么一教导,咱们这些人才明白这个道理啊!”他摇了摇头,恨恨地道,“唉……我真恨不得今天就能跟随勋爵大人,哪怕是给您老人家牵马守夜,也比做这个什么商人要好啊,既舒心又长见识,还有您时时教导,就算给我十万金币我也不换啊!”
他凑了过去,满脸期望的道,“要是莱克多大人看得起的话,小人愿意将全部家产捐给公爵大人,我只求能在勋爵大人身边做个仆人就行!”
瑞恩心中大赞,平日里还真没看出来,这个丹马斯老板还真有两把刷子。
莱克多果然大乐,摆摆手道,“丹马斯老板太客气了!”指着那一排奴隶,转头对侍立一旁的扈从道,“货色不错,全买下了,按上等货结算!”
两人扯了一通,莱克多脚步不停,又朝另外一边走去,瑞恩松了一口气,随着马克和雷克家的仆从交割奴隶,瞅了一个空子,凑到马克身边,“队长,您知道咱们达克城的教堂在哪里么?!”
“什么?!”马克意外的看了瑞恩一眼,心道这小子居然是个虔诚信徒,可真不太象啊。
第三十九节
交割完奴隶,待返回城西商铺时已经是傍晚时候,走到地头才知道,丹马斯老板的“商铺”还真是不小,说是商铺,其实一座两层的青石小楼,楼下是店面,摆放着各种锅碗、刀叉、盐巴、布匹等家用物品,后边圈了一溜围墙,林林总总约莫十多间房子,占地不小,家境颇为殷实。
护卫队里的多名护卫在达克城内有家,散市了各自离去,而瑞恩则随同六、七名外地护卫入住丹马斯家中。
这一路走过来,丹马斯对瑞恩倒也非常满意,虽然这回没有碰到什么盗匪马贼之类让瑞恩一展身手,但胜在此人言语不多、老实诚恳,看上去颇为放心,实际上象丹马斯这类商人的护卫倒也不一定就是做保镖,就马克的介绍来看,所谓商队护卫恐怕还得身兼多职:要进货时就是搬运工,有客人来了,也可以当伙计店员,甚至家里来了客人,还得客串仆役。据马克解释,这一行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要是干得不错,能让老板信任,说不定几年以后就会放出去代替老板行商,届时就油水多多财源滚滚了,总之大有前途。
经过马克推荐担保,丹马斯摆了一番架子,终于将瑞恩收为小弟,训诫几句,立即发放了两个银币和一套衣服,从今日起,瑞恩也就算是丹马斯商铺的伙计了。
虽然是战争时期,但达克城却也没有执行宵禁。夜幕降临之后,各家店铺纷纷挂上马灯,星星火火,点缀得整座城市璀璨光明,路上行人如梭,竟然彷佛比白天还要多一些,中央主干道上的贵族车道白天空寂无人。晚上却繁忙无比,好像那些贵族老爷是属吸血鬼地。只在晚上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