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貔貅(第1/2 页)
上午在科里开完会以后,曹金珏中午回了趟家,他要收拾一下衣物行李,准备出差。网
科里的工作一向非常高效,上午做出决定,下午的火车票就已经买好,他要和迟亮一同前往宏利县。
老曹的妻子在保险公司工作,女儿上寄宿高中,中午家里没人,他一人在家中有条不紊的收拾着。
老曹今年四十多岁,当警察二十多年,日子一直过的平平稳稳,工作勤勤恳恳,家里没什么背景和关系,职务做到副所长后基本到了头,按理说这辈子就这样做个警察干部直到退休,可以安享晚年。
老曹本是这么想的,只是随着女儿越来越大,妻子的工作越来越忙,工作和生活的平淡让他愈发感到孤独和焦虑。
年轻时的他也是个满腔热血,想在刑侦工作上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只是到后来他发现,警察也不过是一份工作,和学校里教书,街上卖菜,公交车上开车,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荣誉是有的,危险也是有的,但那不过是平静湖面上偶尔的波澜,谁的生活和工作会没有一点波澜起伏呢?
慢慢的他被磨平了棱角和想法,成为这个社会大机器千千万万个滚珠中普通平凡的一个,这其实没有什么不好的,人人都是英雄,谁来做敬仰英雄的凡人呢。
直到几个月前,明高中学,那个下着雨的夜晚,他在水道里背起了那个叫赵晶莹的女孩的尸体,那一刻,一种悲戚弥漫在他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他想到了自己的女儿,想到了赵晶莹的父亲,想了很多很多。
从那之后,老曹感觉到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作为一个警察,他需要改变些什么。
于是,当二十二科在全市进行特员选拔的时候,老曹瞒着家里人报了名,并顺利的通过测试被选上了。
妻子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已经调换了部门,还以为他从所里调去了市局,工资涨了一大截,很是为他高兴。
老曹不敢告诉她自己去了一个特种部门,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在做什么的部门,虽然目前看起来他们的工作很安全,科长总是向他们几个强调不要擅自行动,有事要报告。
但是老曹知道,王静这么说的目的不是为了他们的安全,而是怕他们知道他们不该知道的事。
老曹还记得,在西城码头那一个个的裹尸袋,不知道发生了多么的可怕的事,更可怕的是这一切在柳京悄无声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老曹是个谨慎的人,对那些不该知道的,他一点都不想知道,但他没法控制自己的脑子不去思考。
人在面对未知的时候,总是会胡思乱想。
该带的衣服都带好,洗漱用品都归置完毕,老曹掏出手机,给妻子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出差的事。
“去哪儿出差啊?”
“宏利。”
“宏利?哪儿?”
“滇南一个县城。”
“那么远啊,记得带点特产回来啊,路上小心。好了我忙呢,先挂了。”
简单说了几句,妻子就挂掉了电话,她现在升任部门的业务总经理,一心扑在事业上,夫妻间的交流少的可怜。
丈夫出不出差对她来说是件无所谓的事,反正两人早就分床睡了,女儿又不在家,吃饭都在单位,实在没有什么区别。
挂掉电话,老曹摇了摇头,又给女儿拨了个电话,没人接,女儿的手机应该放在宿舍,或者在上课,又或者她不想接。
老曹只好编了条短信发了过去,告诉女儿自己要出差,让她在学校照顾好自己。
其实,就算老曹不出差,女儿在学校还是会照顾好自己的,毕竟她在寄宿学校,每两周才回家一次。每次回家就是呆在房里,戴着耳机躺在床上看手机,和自己说不了几句话。
这个时候老曹才发现,自己在家里好像可有可无,出差一个礼拜,一点影响都没有,不觉叹了口气。
这时,他的电话响了,是王静打来的。
“喂老曹,收拾好没有?下来,我到楼下了。”
“好,知道了王科。”
曹金珏带着行李匆匆下楼,王静的车在小区里等着他,车上还有要和他一起出差的迟亮。
相比老曹,迟亮孑然一身,又自己一人住,和父母招呼一声就行,他都没带什么行李,就背了一个旅行包,说需要什么东西直接在当地买就行了。
“想买东西的话,下了火车在坤平就买好,到了宏利你想买都不一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