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第4/4 页)
整点开庭。我依旧在被告一方,赵天骄在我对面,一脸的高冷。
“开庭!”法官大人一锤定音,“原告阐述证词,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交。”
此时原告张蔓秋的律师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们能够提交的证据除了那些,我们还找到了一位可信的证人,这个证人就是被告的弟弟。”
我心中一突,想起曾程最近看我的眼神,不禁后背发凉。
“传证人!”法官说道。
紧接着曾程被带到了证人席上。
“请证人陈述证词。”法官说道。
曾程点头,十分的镇定:“那天是我爸爸过生日,因为我失散多年的姐姐找回来了,我很也很开心,尽心尽力的布置会场,就是为了让爸爸能好好的介绍姐姐,那天赵叔叔先是言语间羞辱了姐姐,不想突然断电了,我就出去修,谁知道进来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拉屋里的闸,趁着门外的一点光亮,竟然看到姐姐拿刀刺向赵叔叔,当时挺混乱的,但是我永远没有办法忘记,也不会认错,那是我美丽高贵,穿着一身亮片晚礼的姐姐。”
“但是当时我没有说,只是在警局里说了姐姐双手沾满鲜血,我是顾忌的,毕竟是亲人,可是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我觉得我对不起赵叔叔。法官大人,我的陈述完毕。”曾程神色悲戚,突然看向我,“姐姐,你别怪我,我是为了你好,家里人都会在外面等着你的!”
我听着曾程的证词,险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此时曾程面色悲戚,眼底却是足够的挑衅。
我闷笑着,不出声,这是往枪口上撞呢,不过这也足够说明昨天那个女人没有和赵天骄联系。
我瞬间心情大好,小腿不由得翘了起来,有意识此刻在法庭,轻咳了一声,坐好。
“被告有权申诉。”法官大人说道。
此时,我的律师张蔓秋:“证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以其亲身经历或者知悉的案件事实为基础,如实进行陈述。证人作证时,不得对所经历的事实和知悉的事实经分析、判断后,发表意见性的证词。按照证人作证的一般原理,证人只能将其亲自经历或者体验过的事实如实向法庭作出陈述,不得含有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