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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晚归搂着他的脖子,慢慢的将脸贴在他僵硬的背上,才发现,自己竟然无比的想念这个厚实的肩膀,第一次爬上这个背,大概是在八岁的时候吧,很奇怪,一个八岁的孩子能将这些事记得清清楚楚。
那一天,她忽然的醒了,迷迷糊糊的发现自己悬空了,小小的脑袋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赶忙四下里看,挣扎了起来,南霁云扭过头来,用他粗噶难听,处于变声期的声音说:“别害怕,我们回家。”
盛晚归立刻安静了,觉得这个后背好温暖好舒服,她不由得又靠在那里,安心的睡着了。
从此,这个后背就成了她经常栖息的一个地方,那时候,学校离的并不远,南霁云每天放学都来接她,她就经常撒赖说走不动了,腿疼脚疼,南霁云就会宠爱的对他笑笑,然后蹲下身子,等她爬上来。
山下的村子很小,只有十几户的人家,更没有旅馆。
一户人家同意他们来住一晚,他们家只有两个房间,说要腾出一间来给他们。
南霁云犹豫着,四年之前,盛晚归有时候会钻进他的房间,自她回来之后,便再没有过,他知道,虽然表面上看,盛晚归对以前的事儿已经释怀了,但有些事情,注定会不到从前了。住在一起,不知道盛晚归会不会同意。
“好的,我们住,麻烦了。”盛晚归回答说。她猜到了南霁云心中顾虑的是什么,便替他答应了。
南霁云看着她,眼睛中露出了些喜悦,或许,她真的不在意了。
随便吃了点主人准备的饭菜,天便已经黑了。
土炕烧得滚热,坐在炕上,热乎乎的,非常舒服。隔壁房间里,主人正在看电视,外面传来几声狗叫声,盛晚归躺在炕头,而南霁云远远的坐在炕梢上。
屋子的密封并不好,呼呼的小北风顺着窗户缝吹了进来,屁股底下暖暖的,但鼻头却被冻得发红。
“小南叔叔,你到这边来,这边暖和。”盛晚归知道南霁云为什么做得那么远,心里有些难过,她知道,那件事对他的伤害比对自己来得还要大。
南霁云摇摇头,说:“没事,你睡吧。”
屋里光线很暗,那盏昏黄的灯泡大概只有15w,从盛晚归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南霁云的侧脸,上面一片黑暗,只将他的头像投影到墙上,形成一个石膏像一般的剪影。
她的小南叔叔是最最英俊的,她从小就知道,和他一起走到路上时,总会得到别人的侧目,有人说,他像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一样的英俊,那时候,她不知道是什么,后来看漫画,看到里面描绘出来的人物,饱满的额头,浓郁的眉毛,大而明亮的眼睛,英挺的鼻子,轮廓鲜明的嘴唇,才发现,原来这个形容真的很贴切,只是他的面部线条过于的冷硬,并不像漫画里面的那么平易近人,但面对盛晚归的时候,他的脸时时刻刻都是带着笑意的。
“小南叔叔”,盛晚归慢慢的叫着他,说:“那件事,我真的没怪你,我知道你心里头比我更难受。”
南霁云心头猛的一震,苦辣酸甜,几种滋味一股脑儿的涌上心头。
“小南叔叔,那件事情过去了,就真的让它成为过去吧。”
南霁云沉吟良久,只不停的在心理面叫着:“晚儿,晚儿。”
时间回到了四年前。
那一天是南霁云和叶馨岚订婚的日子。
因为提前说好,要低调的办,所以只是两家人凑在一起吃的饭,便算是订婚了。
叶馨岚家里来了不少亲戚,而南霁云这边,只有他和盛晚归两人。
叶馨岚的父母对南霁云满意不已,虽然他们是第一次见到未来女婿,但一见面就喜欢上了,不停的和亲戚们炫耀着他的女婿,笑得合不拢嘴。
南霁云虚伪的笑着,努力的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但心里头却像是挤碎了苦胆一样,一点一点的往上泛着苦水。
叶馨岚的亲戚不停的给他敬酒,他来者不拒,一杯杯的喝,这酒虽然苦,但和心头的苦水比起来,简直就是蜜水了。
盛晚归拉了拉他的衣角,悄声的说:“少喝点,会醉的。”
南霁云不在意,抬起泛红的眼睛,笑眯眯的说:“今天高兴,酒不醉人。”
酒不醉人,人心自醉,他需要麻痹自己,但越喝,他的心里就越难受,心里头堵得慌,鼻腔以上,酸酸胀胀的非常难受,脸色越来越白,但眼睛却越来越红。
叶馨岚家的亲戚们看他喝的够可以了,就放过了他,而南霁云还能礼貌的送他们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