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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妖花太阳从不知道,自己竟然会爱上曾经想要杀掉自己的那个女人……
是因为她长了一张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出来的倾城容貌,还是因为她是五界令人闻风丧胆的西大将,亦是因为她把所有的温柔和微笑都给了自己……
一定是她嘴唇的缘故,因为只要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想要把她吃掉!
下面是轻松版文案:
其实呢,这就是讲了一个天然呆的萝莉遇到了冰冷高贵的腹黑御姐,再加上成天絮絮叨叨、磨磨唧唧的伪娘,还有一个什么都不懂却总是要装老成的小屁孩,这四个人凑在一起,开始了不着边的寻宝旅程。半路杀出了各种各样、风格迥异的“程咬金”,又长尾巴的,有头上长角的,有小气抠门的,也有犯二花痴的。。。。。。(嘿嘿嘿,其实那些都是妖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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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喽,是《诛神道GL》(捂脸状,虽然这个名字是很俗的啦)
早已经忘记的事,再一次被自己说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会痛。
两个月了,距离戚姿离开我的时间,已经整整两个月了。同样,我们相识的时光,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一年了。
在她离开之后,我一个人像是傻子一样在法国的安纳西等了她三十一天,我相信,她一定会回来的,她不会丢下我。可是,幻想终将是要破灭的,看着太阳每一天周而复始的升起,我知道了,已经过去了三十一天了。
在这三十一天,我去过他父亲的那间简陋的小屋,里面所有的摆设都原地不动的放在那里,渐渐地,茶几上多了一层浮灰……他没有把门锁上,相反的,他把从前所有的作品都贴在墙上,让更多的人去欣赏。
我就是其中一个,和别人不同的是,我希望在我要离开的时候,在某一个角落可以看见戚姿的身影,可是,幻想中的童话,总有一天会变成普通话,不是吗?
在我提着行李出了旅店的房间时,我递给旅店老板一张纸,上面写着“房间出租合同”,看到老板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着我,我掏出一张卡塞进他手里:“这里面的钱足够这个房间一年的费用了,把它给我留着,一年后我还会回来的。另外,请你每天早上都要去清理房间,但是,请不要破坏屋子里的东西。”
“我就算是破坏了,你又怎么会知道?”老板把卡放在柜台上,在合同上签完字又重新放到了我手里。
我提着行李向门外走去,头也不回的回答:“因为我记得里面的一切,谁都别想破坏掉。”
“既然还爱着,为什么又要她走呢?你们连彼此的性别都可以忽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我们的这场爱情,注定是我要追着她跑,但是,我一直在迟到。
她喜欢上我的时候,我不认识她;她爱上我的时候,我才慢慢开始喜欢她;可当我爱上她的时候,她最终还是离开了……
坐在湖边,当我回过神的时候,安德森早就不在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发了多久的呆,我吃力的站起身,拖着僵硬的双腿慢慢向家走。
刚进家门,我愣了一下,随即冲坐在沙发上的琳恩点了点头,关上门走向酒柜。
“你没看到你家里的变化吗?”琳恩的声音里满是训斥。
“哦……看到了,很干净,刚一进来,我还以为我走错了呢!”我拿出一瓶红酒坐在地上,打开后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这就是你现在的生活?每天除了喝酒然后就发呆,你告诉我,你还可以干什么?”琳恩一把抢过红酒扔到一旁,勃然大怒。
“呵呵,谁说我什么都不能做,你可以派我做任务啊!只不过你们不肯而已,又怪得了谁呢?嗯?”我一脸的无所谓,正准备躺在地上,不料却被琳恩一把抓了起来。
提着,没错,琳恩现在就是提着我走到了镜子面前,用力的掰开我的眼睛,大喊道:“你看看,你看看你现在这幅样子,你还能做什么?”
我睁大眼睛看着出现在镜子里的这个人,乱糟糟如干草一样的头发顶在脑袋上,两个眼睛空洞无神,还好嘴唇上涂着口红,不然,要别人看见了一定以为哪个精神病跑了出来。
事实上,我现在和那些精神病院的患者没什么不同,苍白的脸上裹着厚厚的妆,乍眼一看,就像是一个画好脸的纸人,风一吹,就倒了……
琳恩扳过我的身子,认真地看着我:“我认识的乔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