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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一辆漂亮的敞棚马车悬停在阳台外,被十多只天鹅拉着,一副准备载他们去世界各地的架势。
魔王风度翩翩地说:“天鹅,比喜鹊好看多了。”John真的有当场昏死过去的冲动:“休想我坐上那辆傻鸟拉的车!”
“我想,你没有选择的余地。”温情款款地说着,夜之领主执起友人的手,放在唇前一吻,微垂的浓密长睫下,绯红双眸绽放妩媚笑意,“Smile,虽然我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但是让它们理解我的意思却不是容易的事。”
“……”
被击中软肋,某人就是吃软不吃硬。
“Volde,今后不许做这种事!”这是炼金师坐进马车后的垂死挣扎。
“是,是。”华贵厚重的红色天鹅绒披风覆上睡袍,细心地系上金丝穗带,黑暗公爵将自己的宝物密密珍藏。银发青年皱了下眉,也从储物手镯抽出一条洁白的羊毛围巾,系在他黑色的衣袍外。
黑发君王绽开只对一个人展露的绝美笑靥,漫天星星落在他的眼里,化为深情的海洋。
番外集锦
给父母的一封信
墓园,一对夫妻站在坟前,暮秋的雨打在石面上,泛开水晶色的涟漪。
妻子泣不成声,两眼肿得像核桃。丈夫低声安慰,搂着她的肩往回走。啪!一只白白的物事掉下来。
那是只兔子布偶,看得出有些年头了,纯手工羊毛陈旧发黄,却保养得很好,有多处修补的痕迹,穿着天蓝色的围兜,上面用银线绣着一行英文,和对应的中文:爸妈收,宁星寄。
“……!”妻子倒抽一口凉气。丈夫用颤抖的手拾起。
下方更小的字标注了地址,和四个字:信件内启。
做父亲的毫不犹豫地打开,这一刻,他完全没想到这是不是个恶作剧,只有激动难忍的心情。
里面用牢固的牛皮纸包着一团雪白的绢布,抽出抖开,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淡绿墨水书写的中英文长信:
嗨:
老爸,老妈,好久不见。我不知道你们那儿过了多久,但我这儿可真够久的。
我也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送到你们手中,我祈祷了一切我能祈祷的,上帝,梅林,佛祖,耶稣基督,还有龙……哈哈哈。
首先,我穿了。不是穿到美女如云的瑶池仙境,而是一家三口的西方神界——开玩笑,是1932年的伦敦,还是一本书里的伦敦!当初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知道了,那理由可真够无力的,待会儿讲。
那本书的书名叫《哈利·波特》。
做母亲的差点晕过去,连连拉扯老公的袖子:“远!远!”宁远沉着地拍拍她,示意她继续看下去。
切,老妈肯定记得,就是她推荐给我看的。我是看到哈利那没用的小子在墓地被一群从Voldemort的魔杖里冒出的幽灵保护就没兴趣看下去了——没见过这么废的勇者,这么蠢的魔王。可是为什么我就穿到魔王身边去了呢?
这次宁远都有两眼一黑的感觉。
他还是那么蠢,事实是我没见过比他更蠢的人了。相遇那年,他五岁,我也五岁。
我不想谈书里怎样,他们已经是我的亲人,朋友,同学,老师……没有女朋友,因为很遗憾的,你们的儿子和魔王成一对了。
“他怎么找Voldemort啊!”做母亲的不甘心地叫起来,“应该爱上教授!西弗勒斯多么深情啊!”
……重点不在这里吧。宁远无言以对地瞥了眼妻子:无论是斯内普还是Voldemort,他们都·是·男·的。
不过只要他的儿子活着,好好地活着,变成同性恋他也认了。
古人用撞墙表达愤懑,但我并不想撞墙,这件事是你情我愿。他是我爱的人,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他是个笨蛋,骗他扎小草人,他兴奋得把手指敲破;觉得梦遗丢脸,就把自己弄成了阳痿。欲望大得没命,一点大就想征服世界,过荣华富贵的生活。这也正常,孤儿院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呃,也没那么糟啦,有衣穿,有饭吃,有破毯子盖,就该感谢上苍了。
总之,他现在是Dark Lord,深夜城总督,很好的王。我的职业是炼金术师,英格兰银行的户头很多哦,都是我努力积攒的功劳~~
我想跟你们说说我的成长经历,可是太多了,一言难尽。我掉到这个世界是被人拉过去的,一个麻瓜女人,她的本名叫拉米亚·布鲁姆,犹太人,亲人被纳粹杀了,二战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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