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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世上,只剩下一个人足以相信,我会选择他,选我的青梅竹马,选我父亲最忠心部下的儿子,选我的妹婿。
我把赌注全押上了。
所以,一败涂地。
……
顶着多少把枪口,我自知笑得多少还是肆无忌惮,但顶着亲信党羽的尸体齐齐堆在眼里,到底还是把轰天雷扔在地上。
已经清楚看到秦展,不能置信,这就是我的好妹婿,他选的位置是站在那个男人身边。
而不是我。狂妄的黑道霸主之子到底犯了八点档的低级失误…轻信了有志气的穷小子,一手提拔的狗,一条多忠的狗!轻信都要付出高昂代价。
我像以往一样,直直看他的眼,哪怕血已掩住眉睫的眨动,抬手,所有枪口也齐抬,我抹去红的血,所有在我眼里,就是场闹剧。
雷煌像以往,冷冷看我直直视秦展的眼,对已经彻底玩完的我微微笑,像看个不知错的智障小孩:
“你知道自己输在哪里吗?”
像是很重要的问题,必须回答,这是正大光明的宣判,我也奇怪…
我错在哪里?……不过视他雷煌如无物罢!
我第一次见秦展,就是个雪天。
这么大的雪。风都刮进脖子里,像玻璃在划伤口一样,嘎吱嘎吱。
我嚼着嘴里的棒棒,也是嘎吱嘎吱,甜蜜的彩虹糖果,我胡闹时最好的安抚工具,现在我心满意足地窝藏在自己的小羊毛毯里,非常暖和,雪白的软软的羔羊的脖子尖上的那簇毛织好的,藏在里面让我十分满足。
“少爷,喝一口吧,就喝一口。”
我的小仆人威威可怜巴巴看着我,“求求你了……”他脸憋红了,盯着我钳紧的嘴,越来越逼近,不依不饶,“就一口。”
我瞄了他手上的白玉碗,蒸气在旋着绕,不依不饶。喝啊喝啊喝啊…成天就是喝啊喝啊喝啊…离了这些药我就不能活了?
“我向爸爸要了新仆人。”我瞅他:“以后就用不着你喂我药了。”
碗碎了,药洒了,十岁的威威瞪着九岁的欧阳念,开始嗅嗅鼻子,哆嗦两下,又使劲哽咽两声,终于跑了。
暂时不用喝了。九岁,是个适合在白茫茫天地里大打雪仗的好时候,但欧阳家的大少爷得软趴趴倒在自己的小安乐窝里,哪也去不得。
连雪飘下来的声音都能听得清,不准小孩子在我面前玩闹,不准打雪仗,不准欢蹦乱跳,准是板脸成瘾的戴总管下的新令,刺激到心脏薄弱的我,果真是可怕!
我好象一只怪物。
出生在黑道世家的我,已经能了解自己伸手可及的毫奢与富丽,全都不是正道得来,父亲掌握下所有企业都和黑道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我们的的家族正因此才能鼎盛耀目。
可见我是被保护得很好的乖孩子了,直到九岁还很安乐地欢蹦乱跳。
后园里有很多花草,有高大的树木,我慢慢长高了的时候,妈妈已开始不准许我爬上越形高耸的树枝了,我长高每一寸,就能攀得更高,看得更远,我会慢慢爬到树顶上,我不心急。所以我瞒着妈妈,总有办法的,我等于是这巍峨世界的太子。
我很喜欢坐在一棵榕树的枝杈上,离地不高,离天空也很远,却可以望见园子外、高墙下那些更多更绿的草地和鲜花,我们住的地方,总是只有我们,离群索居一般,四周从来没有住家,我的家族必须要持久的神秘,才会持久存在。
“哥哥,我要上去,抱我上去。“
我那漂亮的小妹妹,偶尔也会溜进我的领土,招着她雪白粉嫩的手,要我抱她一起。才五岁的她,很现在有着那么强烈的不同,在记忆里,我总能看到那张仰起的小脸里满是渴望和新鲜的模样,让我滑下树,小心地抱起她,哄着她等她到了哥哥的年纪,就会带她一起去看外面的世界,因为她还小,所以担心也着紧自己会把她摔下来,那根树枝对她而言,是致命的了。
我很喜欢阳光,喜欢有生命的地方,喜欢剪着俐落短发,喜欢皮肤晒成漆黑。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接近天空,接近自由。
然后的某一天,我从我的树上摔下来,我不清楚发生什么,只觉得当时的太阳滚热,心口紧窒,不能呼吸。从那天起,我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终告结束。
不再有蹦跳和像猴子一样穿梭活跃的自由,我得病了,遗传自母体的先天性心脏瓣膜残缺,七岁,即病发。
我望着窗外,躺在我的小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