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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孔立刻掠过一阵不自在,幸好没点灯,不然真尷尬了。大明朝的读书人都有自己的风骨,寧死不辱。平辈相称或长辈表示亲暱,就会称呼字。我喊他的表字,就是将他当读书人尊重,希望用这种潜意识的刺激让他免除為奴的屈辱。
但我不知道他这麼犀利,居然知道了。
咳了一声,「既然洒尘不弃,我想我也该坦诚相待。」硬着头皮,「我并非梅沐芳。」不管他了不了解,明不明白,我开始讲我来的经歷。
但我狠难解释穿越的时间问题,只好含糊的说我来自遥远异国,借尸还魂。当然也告诉他我前世年已半百,风疾而亡,仔仔细细的描述了我那污染市容的长相和身材。
古人都敬天畏鬼,神鬼观念深驻人心。就算他跳起来夺门而逃,我也不觉得意外。我也想过他会不会一剑劈过来…但相处这段时间,又同行一路,我相信他狠重义惜恩。就算我真是隻妖怪,他也会放我逃生的。
等我说得口乾舌燥,他动了动,从地铺坐起来,我的心臟紧缩了。虽然我相信他,但若一时惊慌,真劈下来,我算是被自己害死的…
他起身,到桌上做了些什麼,走到炕前,递给我一杯茶。他的眼神狠平和,说,「原来如此。」
…啊?我捧着茶,瞪着他发呆。
「虽然我没见过梅小姐,但舍妹与她為至交。只是舍妹同妹婿赴外任。」他睇了我一眼,「我与舍妹甚為亲厚,略听闻梅小姐的心性,是个终日泪不乾的柔怯才女…」他洒然一笑,「但公子豪侠无闺阁气…」
我的脸都涨红了,只得急急的把茶喝乾,他接过茶杯,狠低声的说,「妳吓不到我的。」
「…这年头,咋哄吓人这麼难?」
「哄吓别人,大约狠容易。」他淡淡的说,把茶杯搁到桌子上,又躺回地铺去。「还有,妳不会驾马车,别伤了自己。」
我闷了。我非常非常闷。闷到没办法,我用额头磕炕。
他閒然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磕坏额头,会耽误路程的。」
啊啊啊啊~我要气死了!着着被算到,我还要混吗?我气得满床打滚,搥枕搥被。
他没再说话了,轻轻的笑声却比说话还刺激我,真把我气得连做梦都骂人。
反正话都说开了,我也秉持死猪不怕开水烫,乾脆开诚布公了。总之,二十一世纪的男女关係,在大明朝简直是寡廉鲜耻,该全体浸猪龙消除罪恶。
但洒尘都平静的听,以一句「国情不同」,就淡淡的打发了我。直到我说到我嫁过一次,还有五个男朋友,他神色才略略有异,我赶紧加大力道,「…若不是我实在还有基本的羞耻心,真该去青楼扬名…」
他严厉的望了我一眼,害我吓了一大跳,像是把利剑逼了过来。他旋即将眼睛转向前面,沈默了一会儿,他语气恢復平和,「妳吓不到我的。」顿了顿,「别為了吓我,这样毁自己。」
我闷闷的垮下肩,用后脑勺敲车壁。
大概被我敲的声音搞烦了,他閒然的说,「公子,妳到现在还不会綰髻。敲散了…妳要我在路旁帮妳梳头吗?」
我要疯了。我冲天一吼,张开口就「怒髮衝冠凭栏处」。
没错,我气到唱满江红了。后来把所有爱国歌曲和军歌都唱了一遍,胸口鬱闷的怒气才消散。
唱歌真是调剂身心的最佳良药。难怪那麼多人爱唱KTV。
「公子,」他语气又恢復淡然冷静,「那是岳飞词满江红吧?」
「是啊。」我这人就是怒气来得快去得更快,狠快就不气了。
「再唱一次吧,」他挥鞭,「我好记谱。」
何止唱一次,我唱了好几次。反正路上也没什麼事干。但唱到最后我不免中气不足,有些破音。我一破音,他就微微皱眉。
这人全身上下耳朵最尊贵,捱不得一点难听。最后他乾脆帮我唱最后一段,省得被我折腾。
真是…人心就是贪。得了好嗓子,还是遗憾不够雄壮。因為我喜欢的通常是非常雄壮的歌曲。
等歇马的时候,他就能吟奏满江红了。我闭着眼睛听,觉得心灵非常丰富,无比幸福。
路途遥远艰苦,但心灵却非常愉快。我倒有点希望这旅途永远不要停了。刚开始觉得苦,习惯就还好了。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赶路、吃饭、睡觉。住着便宜的客栈,吃着粗糙的食物,但精神上十二万分之舒畅。
尤其洒尘又是个这样好的旅伴。话不多,总是静静的听。偶尔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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