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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财产的,与人烟稠密的农业区人民相比,他们的生活总是相对贫穷一些。
草原上的牧人、猎户与农民不同,不必担心因为四处漂流而影响收获。他们从小到大在马鞍上度过一生,平时用来照料畜群和捕猎上的精力,战争时可以立刻用来摧毁敌人:积极主动的户外生活把他们塑造成为独立、自信、无所不能的个体(这与美洲牛仔不无相似之处)。身兼牧人、猎手和战士的草原人民不得不准备好应付一切事情:由于妇女们分担了帐篷内的事务和政治、战争之外的一切生活问题,男子们的战斗力大大得到了加强。
草原上的社会结构也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军事能力。部族首领一般由才能出众的人担任,当他们年老体衰时就会被新的领袖所代替。大小酋长和战士相互之间保持一种效忠和保护的关系,而一个强人也往往可以很快地奋斗到人际关系金字塔的顶端。
游牧民族的强大战斗力来自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一个技术上的原因是铁制马橙的作用,它于公元初传入草原地区,为骑射作战提供了很大方便。骑手身骑训练有素的战马,并使用一种精巧的弓箭,这样他的战斗力就超过那些由农民组成的步兵。从取400年到1400年,在火器诞生之前,他们的军事技术在亚洲一直都处于领先的地位。
长城已不能隔断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的交往。这一地区降雨很少,周期性发作的天灾也给农业生产造成厂危害,汉人以谷物、丝绸及茶叶换取胡人的马匹,这种贸易活动很容易与政治牵涉在一起长城沿线的半游牧民族有时亦会归顺中原甚至汉化,但当中原政权暗弱混乱的时候,他们也会归附反叛的“蛮族”领袖。反叛的领袖如果有魄力效法中原的政治制度,这样他就能够建众起一种以对商人、农民和卜兵进行统治为基础的混合型政权在这种情况下,汉人往往不可避免地也充当俩某种角色。在这种貌合神离的政权中,外族领袖往往身兼战将与统治者两种角色以维持其统治:
契丹帝国
契丹人建守的辽国(947 一1125 年)具有典型的三元国家特征」辽国横跨蒙古、满洲和中原的东北地区,像华北和满洲南部为农业区,满洲西部和蒙古为草原、满洲的东部和北部则为林区境内的少数民族包括:满洲东部的通古斯人(即满洲人的祖先),他们以狩猎、耕种和牧猪为生;蒙一古草原的突厥各部,他们是纯粹的游牧民族,完全以牧羊、牧马为生;两者之间是半游牧民族的契丹人,他们既种庄稼、养猪,也牧马、牧牛、养骆驼,属于混合型经济:契丹最初有18 部,后发展为54 部,在此基础上最终便形成了契丹帝国。
契丹社会以某一族为中心,分为8 大支脉,各支之间互相通婚。契丹社会也包括契丹人以外的游牧民族和在农村、城镇定居的汉人(契丹境内的汉人地位不等,或为奴隶、或为半自由人、或完全具有人身自由)。原先满洲东部渤海国的百姓则处在这一社会的最底层。
与中国嫡系继承的社会不同,契丹各部大部分都没有姓氏,往往几代之后其身份就辨别不清了。他们的祭祖活动仿效汉人由统治者所属一族掌管。他们的婚姻仍按照民族的风俗,与汉人的做法大相径庭:契丹男子往往可以娶其姨、姑为妻或在兄弟死后继承他们的遗孀。
907年,契丹各部像先前匈奴人一样形成了统一的部落联盟、同年他们的首领自称为契丹国皇帝。其后战事不断,甚至他的兄弟也加人了反对者的一方随着帝国的不断扩大,统治者终于建立起牢固的像汉人那样的世袭君主制度。
契丹人不仅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而且拥有强大的骑兵部队.契丹皇帝大帐的护卫由骑兵射手担任,这就是后世西方人称为“游牧部落”( horde )的雏型。早在922 年,契丹皇帝就从各部抽调精兵组成一支2000人的类似西方“近卫军”的骑兵部队,后来人数又增加到了5 万至7 万人。
在作战时,契丹骑兵可人可以拥有3 匹战马(其中两2 为备用);他的装束包括1套铠甲、2 张弓、上把斧子、1口刀、绳索以及干粮:平时狩猎就是他们的军事训练,一般分为5 人一组或1O 人一组,对首领保持绝对服从在开阔的平原上作战时,几十名、几百名或几千名契丹士兵组成整齐的方阵,由前锋、两翼、中军和皇家卫队构成。交战之前,他们会派出1 万人左右的侦察部队侦察敌情,晚间有夜哨,并通过烽火、锣鼓号角、旗子、口令乃至学鸟叫来传递信息。他们避免与优势兵力正面交锋,而且采取断绝敌军供给、设置伏兵或避实就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