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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族之间达成和解,看起来彷佛是完全大公无私的和平主义者,只是我见过的洛笛给我感觉却并不像,以他之后的作为来看,这个举动更大的原因似乎只是为了扫平他与奥南之间隔着的爱情障碍。”莫里笑了笑,“真是难得一见的痴情种。”
我也笑,虽然一点印象也没有,完全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但前世的我有这种作为自己想想还是觉得挺好笑的,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褒姒固然美得倾国倾城,但洛笛这毁天灭地为红颜,“那个,奥南公爵很美么?”我一边笑一边问莫里,毕竟他见过洛笛,那想必对奥南应该也不会太陌生才是。
莫里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比较,“没有洛笛漂亮,严格来说,这千年来,我几乎没有见过比洛笛美的人。”
“风无痕?”我提醒他,好歹情人眼里出西施。
莫里左右看看,见他老婆不在,难得的说实话,“也是比不上的。”
我呆了一下,喃喃自语,“美得惊天地泣鬼神,魔法能力又举世无双,这样的人,一定会遭天妒的,估计下场不会太好。”老父常年奉行中庸之道,严肃的告诫我棒打出头鸟的真理,所以对于传奇,我虽有向往之心,却是一点也不想当主角的。
莫里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头一次觉得洛笛是个很值得同情的角色,“有这样的身世,又爱上不太可能爱自己的人,的确怪可怜的。”居然一脸悲悯的看着我。
“喂喂,”我连忙提醒他,“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省点表情吧。
结果这家伙看我的眼神居然更同情了,靠!
“现在人类和我们之间依旧纷争不断,看来洛笛的目的应该是没有达成了?”被他的怜悯眼神寒到,我不得不提醒莫里继续讲故事。
“对,那场浩劫过去后,没过多久欧洲各国的君主们为了巩固王权,再度故态复萌,开始大规模的追杀我们两族,来转移他们国内本身的矛盾。”
“洛笛就没再制造一次天灾?”可以解释成神对世人的警告,多好用啊!
莫里用看白痴的目光打量我:“同样办法可一不可再,用多了,最终结果不是欧洲毁灭就是所有欧洲成员联合起来对付灾难制造者,洛笛不是蠢蛋。”言下之意就是骂我蠢蛋了。
我不理会他的讽刺,认识这么久了,计较这么多老早被他气死,“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依然继续展开,洛笛在一场猎杀中挡住了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剑,当场在奥南面前灰飞烟灭。”
“不是吧?灰飞烟灭?洛笛不是一流的魔法师吗?怎么会被剑刺中?”这么简单就挂了,当得起传奇之名吗?
莫里白我一眼,偷偷看了下在客厅抽烟的瑞,见他似乎没有过来阻止的意思,又继续讲下去,“那只是在奥南面前出现的场景。”
“诈死?”洛笛为什么要骗奥南?我有点疑惑。
“不对。”莫里毫不留情的打破我的幻想,“是真的死了。”
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怎么转世?我更加疑惑了。
莫里再度偷看了一下瑞:“洛笛到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所以他身上存在着一些灵魂素,当时菲尔吉斯的剑刺中了洛笛,发现不对,他把洛笛的灵魂素暂时的封在了他的剑上,没有跟奥南打下去,直接就瞬移去了精灵族。接下去你要问瑞了,他当时在精灵族里,菲尔吉斯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我知道你的前世是洛笛还是瑞告诉我的。”
瑞按熄烟,走进来,看了我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
“嗯!”都已经知道一大半了,没道理最关键的部分要忽略。
“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和哥哥的体内有精灵族的生命元,通过净化,完全可以拥有完整的灵魂,哥哥因为要继承血族,身上需要有黑暗的元素,所以一直没有举行那个净化仪式,他把遗传自母亲的所有精灵族的生命元与你的灵魂素和在了一起,用神泉做成了完整的灵魂,这就是你得以转世的原因。”
精灵族的生命元,似乎就是人类的灵魂一样的东西了,“那菲尔吉斯没事吧?”该不会跟神的祝福一样需要放弃生命吧?我忽然不太敢看瑞,那是他的哥哥,而且听他讲起往事时,明显的依恋的哥哥。
瑞安抚的摸摸我的头发,不知道他的温柔是不是因为我的灵魂里有一半是菲尔吉斯的缘故,“哥哥没事,这个仪式的结果只是去除了他体内素有的精灵族体质,使他成为完整的血族罢了。”
“之后……”我迟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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