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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确是这样!”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觉惊破,我说:“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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