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啡色印着银字的书走了出来。我焦急地找到了我依稀记得的那一章。果然,那是一个不着边际和不大可能的想法,但我非得弄清楚它确是如此,否则我安不下心来。我睡得极晚,迫切地期待着明天的实验。
但是工作遇到了烦人的干扰。我刚刚匆忙地咽下我的早茶,要起身到海滨去,苏塞克斯郡警察局的巴德尔警官就来了。那是一个沉着、稳健、迟钝而有着深思的眼睛的人,他现在非常困惑地看着我说:
“先生,我知道你经验十分丰富。今天我来,是非正式的拜访,也用不着多说什么。但是我对这个麦菲逊案确实是没有办法了。问题是,我是应该进行逮捕呢,还是不应该呢?”
“你是指默多克先生吗?”
“是的。想来想去,确实没有别人。这是地处起起的优点。我们把可疑人物的圈子缩得极小。如果不是他,又有谁呢?”
“你有什么证据控告他?”
他搜集情况的路线与我原来的设想相同。首先是默多克的性格以及他这个人的神秘性,他那偶发的就如在小狗事件上表现出来的火爆脾气,还有他过去和麦菲逊吵过架的事实,以及他可能怨恨麦菲逊对贝拉密小姐的追求。他掌握我原有的全部要点,但没有新东西,除了一点,即默多克似乎正在准备离去。
“既然有这一切不利于他的证据,如果我放他走了,会把我置于什么处境呢?”
这位粗壮迟钝的警官确实很苦恼。
“请想一想,”我说道,“你的设想有一些重要的漏洞。在出事的那天早晨,他可以提出不在现场的证据。他和学生在一起,一直到最后一刻。在麦菲逊出现以后几分钟他就从后面那条路走来碰见了我们。另外不要忘记,他不可能单独一人对一个和他一样强壮的人行凶。最后,还有行凶所用的器具这个问题。”
“除了软鞭子还能有什么?”
“你研究伤痕了吗?”
“我看见了,医生也看见了。”
“但是我用镜头非常仔细地观察过了。很有特别的地方。”
“什么特点,福尔摩斯先生?”
我走到桌前取出一张放大的照片。“这是我处理这类案情的方法,”我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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