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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电费无数,用外挂培养起来的帐号,正巧遇上同盟与敌对在激烈地争夺城池,队长一见她立刻抓进组里:“快,上语音频道,我们去守城。”
陈晴精神一振,立刻戴上耳麦,投身战斗,锁定目标就是一通狂砍。
窗外电闪雷鸣依旧,好在她专注游戏,恐惧之心倒淡了,只是手轻微地抖了一下。
不料,语音频道里立即传出队友一声惨呼:“喂喂,雨过天晴,你怎么打自己人?”
陈晴羞愧难当:“对不起,对不起,我点错了。”不想说话时,一声炸雷响起,手又不合时宜地抖了一抖,鼠标轻轻一点,正按上了集体返回,一组人全被她莫名其妙地带回了安全区域,丢下另两支同盟在敌人的包围圈里惨遭蹂躏,最终全军覆没。
陈晴这次连道歉都不及说,很有先见之明地摘了耳麦扔在一边,果然下一秒就从耳迈里传来了队长震耳欲聋的咆哮:“雨过天晴,你是猪吗?”
陈晴:“……”
队长:“这种低级错误你要犯几次??猪都不可能掉进同一条河里两次!!”
陈晴:“……”
队长:“和你这种家伙组队,神仙也会被你害死!”
陈晴噎住,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啪地一声响,眼前陷入一片漆黑。
又跳电了,她住的这间公寓电路不太好,十次打雷九次要跳电。
虽然当时明知道有这个毛病,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因为它的价格实在便宜得令人心动,而便宜的原因是则是因为——闹鬼!
树妖才不怕鬼。
于是,不善砍价的陈晴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套公寓,还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却忽略了这个严重的问题——
对她来说,打雷时跳电,比闹鬼还恐怖。
现在,她只有用双手紧捂着耳朵,缩成一团伏在桌前。隆隆雷声之中,耳边犹回荡着队长的那声怒吼:“神仙也会被你害死……神仙也会被你害死……”
神仙……早就被她死了!
陈晴蜷缩着身子,看着外面的漫天雨幕,心里陡然一酸。
按说,两千多年过去了,她已早就习惯了。
只要不触及深埋心底的那道疤,她完全是只活得逍遥自在的小妖。
然而,这样的夜晚,太容易勾人忆起往事,让她轻而易举地回想起当年,那只藏身在山洞里躲避天雷的小树妖。
那一晚,也是这样的风雨肆虐,雷电交加。
是那个穿着一袭白衣,有着春水般温润面容的男子在山洞倾塌前找到了她,为她起了一个挡住风雨雷电的结界,还让她依靠着,美美地安睡一宿。
两千年过去了,那份温暖,至死莫望。
黑暗中,陈晴动了动嘴角,眼里升起了些许雾气。
恰逢此时窗外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半边天空。
有传说,在这样的夜晚,闪电划过天空的一瞬间,可以让人的心灵有片刻的清明,恢复关于前世记忆。这说法她其实不信,这时却忍不住在心里问道:
小白,这个时候,你会记起我吗?
他每一次转世都会与她相遇。
有时候她费尽全力寻找却遍寻不获,而等她疲累已极,心如死灰的时候,他却又会突然出现。
每次相遇,她都能一眼就认出他,因为他无论经历几度轮回,却都依旧带了那一张堪比桃花的不变容颜。也因此,他的劫,十有八九都与桃花有关——
他洞房花烛夜,春风得意,颠孪倒凤时,不想却撞翻了烛台,即将点燃纱帐,
她就只能拼尽一点点低微的法术,化做一只飞蛾去扑灭烛火,被烧焦了半只胳膊;
他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竟敢与当朝权贵的爱妾偷情,差点被捉奸在床,
是她守在窗下,做他的垫脚石。以两排肋骨被尽数砸断换他高楼跃下安然无恙;
他抛下父母媒妁之言的元配夫人,携了私下结识的小情人私奔,被家丁和山匪两头堵截,
又是她使出浑身解数,为他摆平两路追兵,成全他的鸳鸯蝴蝶梦。
……
一世又一世,背负诅咒的命运就早已开好罚单,他会在轮回中越来越荒唐,越来越堕落。
而她就只能远远地看着,守着,等着,为他挡灾,助他平安渡过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桃花劫。
最后一次与他相见,还是上半个世纪。距如今也有几十年了,算来应该是新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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