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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量着李翰祥。李翰祥心里也很着急,有心多割舍一点艺术,多从老板的商人立场考虑问题。但苦思冥想也使不出什么新招,结果还是决定在黄梅戏上做文章。
1963年,李翰祥征得邵逸夫同意,写出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电影剧本。由他执导,挑选“邵氏”门下无名演员凌波反串梁山伯一角,祝英台的饰演者为红星乐蒂。
该片取得巨大成功,在香港、台湾等地掀起了黄梅调影片的狂潮。自此以后,港台两地成了黄梅调的天下,几乎无片不是黄梅调。这部影片捧红了凌波。她原本只是在幕后代唱,自从她反串梁山伯一角成功之后,几乎所有的黄梅调影片的男主角都由她反串主演。
《梁山伯与祝英台》既获了大奖又赚了大钱,名利双收,这是邵逸夫最乐于看到的。但该片导演李翰祥心里不平衡了,因为无论他执导的电影赚了多少钱,都是老板的事,他得到的始终有限,因此萌生了离开“邵氏”自立门户的想法。
邵逸夫让邹文怀多次做李翰祥的工作,劝他留下,但李翰祥去意已定。结果还是去了台湾,自组“国联影业公司”,不过在离开香港之前,跟邵逸夫打了一场官司,而且输得很惨(李翰祥的具体情况本书另有介绍)。
邵逸夫是个很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已权益的生意人。他在合约上,每项条款都写得细致、具体,而且对自己有利的写得多,对对方有利的写得少。平时,他对谁都客客气气,或干脆不闻不问,一旦发现有谁违约,他便通过律师告上法庭。自从打赢了李翰祥这起官司以后,邵逸夫动不动就跟人家打官司,比如后来的王羽、陈观泰等,一打就赢,从没输过。因此有人说,邵逸夫得理不饶人。
1964年2月5日,邵逸夫家里也出现了一场灾难,他在新加坡的长子邵维铭遭人绑架了。
邵维铭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后来返回新加坡,协助三伯父邵仁枚,经营邵家在南洋方面的电影业务。绑架邵维铭的是新加坡当地的一帮黑道人物,他们的目的是索取高额赎金。邵仁枚得到消息后,立即用电话通知香港的邵逸夫。
邵逸夫问:“赎票要多少钱?”
邵仁枚答:“300万港元。”
邵逸夫说得很轻松:“要钱好办,给他们就是了。”
那帮匪徒还算守信用,收到300万港元后便把人放了。
同是这一年,香港影业界也出了一件大事。
这年6月20日,“邵氏”生意上的冤家对头,“电懋”的老板陆运涛及其夫人,在台湾乘坐飞机发生意外,不幸罹难。
令人惊奇的是,邵逸夫和陆运涛是同去台湾的,一个死于非命,而另一个则安然无恙。
对于这段大悲大喜的经历,邵逸夫曾对香港记者详细描述过。
他说:“1964年6月,我和陆老板一起去台湾参加金马奖评选,当时台湾方面安排了两个活动,一个是去花莲看风景,一个是去金门参观。我当时认为,看风景什么时候都有可能去,可金门是禁止参观的军事基地,我早就听说那里有什么地下工厂和地下戏院,大得不得了。这种机会千载难逢,我当然去金门看看哦!……陆老板他们就是选择了到花莲看风景,才遇上飞机失事的。要是我和陆运涛同坐一架飞机,哪能还有命?”
邵逸夫还说:“撞了飞机,我还不知道。外面也传说我死了。新加坡方面,已经有消息说,飞机名单上有我的名字。而我三哥(邵仁枚)那时正同几个朋友在马来西亚的金马岑高原玩,一听到这个消息都吓呆了。不过新闻报道说,飞机上有几个人没死。他们拼命打听我的下落,可是怎么也联系不上。后来,我也听到了此事,就赶紧打电话回新加坡。但那个年代,长途电话一打就要花几个小时,真急死人。我在金门很难打出去,他们在金马岑更难打过来,大家急了老半天才联系上。他们都拍额头说我命大!”
如果当时死的是邵逸夫,那么后来的香港电影史,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陆运涛没死,那么香港电影业的格局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但陆运涛毕竟死了,“电懋”失去了掌门人,开始变成一盘散沙,后来日渐衰落,终于在影业界销声匿迹。从商业上来讲,“电懋”的瓦解,使“邵氏”凭空少了一个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从此,“邵氏”开始一统天下,称霸香港影坛。
1964年似乎是个不吉利的年头,就与“邵氏”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情而言,除发生了长子邵维铭遭绑票、“电懋”老板陆运涛遇难之外,邵氏公司的头号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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