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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未来的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你会猛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米秋南默默地咀嚼着他的话,终于笑着端起啤酒:“那好,共勉。”
翟知今与她重重地碰杯。
吃完饭,他送她回酒店。
在门口分别时,她忽然问他:“知今哥,你的英文名是叫Michael,对吧?”
“对。”
“那我以后叫你Michael好吗?”
翟知今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但他终于点点头,笑道:“没问题。”
毕业回国后,米秋南进了北京一家知名外企工作。
狂蜂浪碟当然有几只,但并不合眼缘。而且她的工作很忙,使她几乎没有时间去考虑个人问题。她觉得这样很好。
翟知未在国内的时间少,但每次回国总会约她出来吃饭。
有一次,翟知未偶然提到,她二哥现在在广州。
“怎么去了广州?公司想在那边发展市场?”米秋南问。
翟知未点点头。
米秋南心里忽然有一丝失落。
过了几天,BOSS召集手下三个女孩子开会:
“我们部门要派一个人去广州分公司协助工作,为期半年。Chelsea,Rachel,Lily,你们有谁愿意主动过去吗?”
正当另外两个女孩子面面相觑时,米秋南已经爽快地举手道:“我去。”
作者有话要说:口吐鲜血地完成更新任务
本文邻近结局,进入悲催的卡文阶段……
更新速度无保证。
估计一个月后能完结,大家到时再来吧
在昏黄的路灯下(上)
我已经不记得和翟知今失去联系有多少天了。
我只知道这么些日子,我都是在等待中度过。
每一通电话响起,每一个和他相似的身影经过,我的神经都会猛跳。
但每一次的响铃,都不是“鬼子进村”;每一个身影,也都不是他。
我鄙视我自己。极度鄙视。
莫名其妙的虚荣心。自己甩了别人还指望别人对你恋恋不舍,什么心态。
但人无完人,我就这德性。
生活就这样浑浑噩噩着,直到这一个晚上。
下班回家时天已黑透,到了楼下,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终于看见了那部熟悉的车子。
我的心狂跳起来,但我假装没看见,慢慢地向楼下的铁门走去。
我感觉到有人从车里钻出来,几步跑过来,抓住我的手臂:“小京。”
听到他叫我的名字,我竟然有点想落泪。
我没有挣扎,回过头默默地看他。
他穿了一件酒红色衬衫,衬得皮肤很白。这颜色他以前没穿过。其实我心里一直暗暗希望他有天能穿这个颜色的衬衫,心想一定很好看。但毕竟这颜色太过舞台化,我一直没好意思提出来。想不到他今日竟然自己穿上了。
“我有样东西要给你看。”
他说着,打开车尾箱,里面堆满了火红的玫瑰花。
昏黄的路灯不知何故突然间变得明亮起来,照得那些玫瑰一朵朵熠熠生辉。
周围路过的街坊一个个驻了脚步,开始围观。
我这辈子没这么风光过,低头审视着满车尾厢的玫瑰花,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浮在云端,嘴上却道:“翟总,您有闲钱搞这些,还不如捐给希望工程。”
翟知今好像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从玫瑰花丛里变魔术似地掏出一个系着雪白缎带的天蓝色盒子。
有围观的女孩子低呼:“Tiffany!”
我心说嚷什么,我知道。
他把盒子递给我,笑道:“那……这个也捐了?”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接过那盒子,打开一看,一个硕大的钻戒映入眼帘。
围观人群齐刷刷的一声惊呼——“哇!”。
翟知今没有夸张地单膝跪下,他只是握住我的手,深情地说:“嫁给我。”
我含泪凝望着他。周围围观的人们有节奏地一声声起哄:“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当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滑落时,我点了点头。
围观人群发出一阵欢呼。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到了这一刻,我终于从梦中惊醒了。
我揉着脑袋爬起来,呆呆地坐在床上,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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