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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听见有人在鼓掌,爬上来看见他换上了干净的白衬衫。
“我妈说女孩子跟人约会应该迟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还是早了5分钟。真够露怯的!”我说。
他笑起来。我说什么他都笑,他好像特别爱听我说话。
我们相爱了,像两个18岁的少年。每天在剧院见面我们都大喘着气。中午休息时我们跑到新侨饭店吃饭,整顿饭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会儿一句英文都不会,靠死记硬背我的发音居然还特别准。4年后我第一次去美国时给美国人唱过那些歌,有个美国人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他简直不能想象我那时不会说英文。
我不是那种把爱情一点儿一点儿给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虑是否自己像个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虑和谨慎。一旦爱上了就全心全意。爱会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为“零”。人们常说:“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热恋时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英达在看报纸。电视里演的是“世界名模大赛”。每一个模特走出来我都惊呼一声,然后我说:“快看呀英达,太漂亮了!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宠儿’!”英达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还差得远啦!”能想象我的智商吗?不撒谎,当时体重近130斤的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他的话!
他还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儿。“大学里的那些女孩子可能会读书,但她们绝大多数都没你‘聪明’,‘聪明’不一定会读书,就像有文化不一定灵魂高贵一样,你经常会看到一个文化人有一个小市民的灵魂,而你是既聪明又灵魂高贵。”这些话我听了心里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记了10年。
后来他回美国继续读他的学分去了。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还给我写了好多特棒的“情诗”。他说他写的诗老在“韵”上,他不会不押韵,而在“韵”上就不能算好诗。我自视为文学青年,同样以诗回赠给他,同样地每一句收尾都在“韵”上,这很糟糕:
刚生下儿子,我是个人见人笑的大胖子。
穿一件雪白的毛线衣,
拿一张正方的小纸躲在角落里,
用诉不尽的思念折一只纸鸟寄给远方的你。
我把纸鸟放在唇边装进无数的吻,
又轻轻搂在怀里装进我心中的秘密,
带着我的嘱托,
带着我潮湿的梦,
带着那一段无声的乐曲
飞吧,飞吧,
但千万不要歌唱,
记住啊,
做我和他的使者,
你要默默地,
默默地。
嫁给英达
英达以最快的速度在美国读满了学分。1989年7月13日,我们终于在东城区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了。
我真正走进了那个家,卷起衣袖开始做“家庭主妇”。我首先打开壁橱,将英达的母亲生前存放多年的“宝贝”都翻了出来:大捆的布匹、大叠的口罩,以及许多永远不会再用的,每一个经历过“困难时期”的母亲都会保留下来的生活用品。我把它们分送给邻居和亲戚。
然后,我作出一个更为惊人的举动:我铺开了那张虽已购买多年却依然如新的仿古地毯。那是一张漂亮的地毯,是英达的父亲托朋友买的。它常年卷在沙发根处。从前只有来了重要客人他母亲才会把它打开,然后命令所有的人光脚。
我打开它的时候,英达的父亲还在看报纸。他吃惊地看着我,愣了半晌才问:“天天都铺着啦?”
“啊!”我坚定地,头都没抬。
“脏了怎么办?”他小声地说。
“洗!”我说。
“坏了怎么办?”他声音渐高。
“再买一个!”我动作麻利地收拾着。
“倒也是!”他嘟囔了一句,再没说话。
我把家里一个最大的黑衣柜里所有的东西清理出来,然后从街上叫来了收购旧家具的小贩。
“能卖多少钱?”我问。
他敲了敲木头,摇了摇头:“不要。”
“5块钱你拿走。”我着急地说。
他还是摇头:“都是三合板,卖不出价。”
“不要钱。”我狠狠心,“送给你了!你拉下去吧。”他还是不要,他走了。这个衣柜根本没有后挡板,多年来它直接靠在墙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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