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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老师。”
“也谢谢你。”
☆、chapter 44
冬至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过了冬至,白天就会一天天变长,黑夜会慢慢变短。古人对冬至的说法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冬至过后,各地气候都进入一个最寒冷的阶段。
奚越想着一个月后自己即将满十七,再一想自己出生的那一天,觉得似乎自己就是黑暗的代言人一般,在黑夜最多的时候降落,给这世界带来了无限的寒冷。
“听着忧伤的律符,浮着阴郁的月光。
一座孤城,一身仓惶。
人总是在寂寞的时候,用记忆来温存凄凉的心。
我总是在漆黑的深夜,独自徘徊于你荒芜的身影内,无法自醒。
曾经有个人说: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其实就是,为他癫,为他痴,为他倾倒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他的倒影。
而如今,我总算是明白了,为何会被那不易察觉的一颦一笑动摇到魂魄离体。”
…………部落格之园(blog…park)
一直以来,都有人会好奇,像吴哲辰这样优秀多金的男子,为什么身边会单单缺了女人。
也有人曾经不止一次当面问过他,为什么不结婚呢,明明都到那个年纪了。
对于这种问题,他从来不会发火,有时会直接摇头开始换下一个话题,有时会一笑而过,反正就是不作答。
直到有一天,奚越也这样问了,他才闷着脸想了一会儿,然后说,“有一次真的差点就结了。”
“为什么后来没有呢?”
“哦,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想讨论,还是先解决掉你这道分析题吧。”
奚越虽然没有继续追问,却在心里下了一个定义,说不定他真的还是喜欢女生的,对于自己的那些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而已。斜着眼睛看了看那个人认真的样子,真的很想大声的问一句,“你到底是不是同性恋?”
可惜这样的问题,可能再等十年他都不一定能很隐晦的问出来。
张奚越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爱胡思乱想了,即使是在跟别人交流时也可以同时想着另外一件完全不相关的事。可是那些整天都困扰他的,大多都是关于吴哲辰的。
他总是会很想知道,那个人到底是喜欢女生还是男生,亦或是两者都能让他心动。思考这种问题,他又会开始想,那个人会不会刚好就像自己这般疯狂的想着自己,也会一样的思索自己是不是也跟他一样是喜欢男生的。
只从那次得知自己是因为跟某一位不知名人物相像才会引起他的注意,奚越便真的下决心忘记这个人了。
不是那种看了担心会尴尬的躲避,而是视如无睹地大胆从身边经过而不打一声招呼。
有时候吴哲辰会主动跟他说说话,可内容都是关于班里的一些事务。自从奎成休学后,奚越便顺应流言的方向成了班里大小事务的负责人,造成了做什么事都避不开要跟班主任报告的后果。
他是学乖了,知道有些事是根本就没有办法改变的,所以也就不必是争着当伟人或救世主了,任由事情发展着。而他以他该有的姿态自由的过着,脸上显露着不咸不淡的笑容,告诉每一个见到的人自己过的还不坏。
学院里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各类型的比赛。国家型的,省里的,城里的,学校的,学院的,不计其数。只要哪天钱不够花了,又不想去做兼职被廉价使用,只要你足够有才,绝对可以靠参加这种活动养活自己。
当然,那种只是形式上的比赛,没有几个人会去参加的。
奚越不缺钱,从来都不缺。可是班里这样的人却不是少数,总是有那么多人希望通过这样的平台使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得到一些见识和经历。
代理班长办事跟真正的班长用了不一样的方式,道路更简捷结果都一样,可仗着之前跟班主任的那一段有的没的现在无从考证的什么史,他依然不如先前那一位那么受人尊敬。加上自己比大家都小的年龄,总被当作屁孩儿看待。
省城各大高校诗歌大赛,中英文兼可。初赛在各自学校举行,通过两轮淘汰赛选出前十名优秀的作者参加复赛。
这种文科性强的比赛向来在医学院里不受欢迎,历年都不怎么有反应。当文学院那里已经碰撞出火花时,医学院这里连报名的都没有几个;而当文学院里都诞生了诗人时,奚越终于为了填补班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