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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你们一定要保留这个房间。我看得出来,你们不是一定要给凌凛留下个住处,而是不想让别人住到这个房间里来发现你们的秘密。”
[三]
班宇杰的猜测让其他三人立刻明白了我和凌凛的真正意图,吴迪更是朝我们的房门打量了一眼。现在他们都在猜疑我们的房间里究竟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想事到此时已没有别的办法,就对凌凛说:“关键时刻还是相信朋友吧。”凌凛考虑了好久才点头,但他要求在班宇杰帮他保留学籍和房间之后再说出来。班宇杰也同意了。
于是接下来凌凛和家人取得了联系,在父母惊喜交极时让他们向校方提出复学返校并允许适时回家陪伴父母的申请,凌凛还要求父母不要将找到凌霄的线索的事告诉校方。凌凛的申请被批准后,班宇杰给他舅舅打电话转述了我们编造的一些理由,轻而易举地令学校公寓管理处允许凌凛仍然与我同室,即使在他不在校留宿期间,也不再安排其他学生住进来。
两天后一切都已安排妥当,班宇杰、李崇等四人被我和凌凛带进我们的房间,把录像带的说明书拿给他们看。
李崇念道:“当录像带处于播放状态时,与一般录像带无异;当录像带处于刻录状态时,任何实体物质都可进入电影情节;电影中所有情节均为不可擦写,一旦进入情节中,在下一实体进入之前不做任何改变;电影中的时间不受外界时光流逝的影响;本片只有一个出口,并锁定在可以被找到的位置,被使用后将随机变换方位。”
肖勇在一旁探过头来看到最后一句:“进来吧,这里一定有你想要的!”
四个人面面相觑,莫名地问我们:“怎么?”
我说:“这些说明都是真的。”
凌凛拿起录像带:“我哥哥就在这部电影里,三年前他像两个月前的我一样走了进去。”
接下来我们把整个事情的过程向他们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然后把片子放给他们看。
两天来因为忙于公寓的事,我们一直没有完整的时间细看电影,只是找到过霄的留言,也给他投进了几张字条,但他仍然没有管青的消息。
李崇他们一边看,我们一面将那些与影片格格不入的道具提示给他们:在这部描写二三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里,城里来的年轻人给小镇姑娘的那张写着“PM2:30”的字条,正是这张字条把女孩带到了城市里;小船上村妇怀里的一把现代的折叠雨伞;年轻人家里挂着的2006年挂历;医生桌上1997年台历上标注的香港回归;女孩后来打网球时戴着凌凛扔进去的护腕,而凌凛床头的小闹钟现在已经是那个年轻人床头柜上的物品;就连我的签字笔和凌凛的半包香烟都在影片中找到影像……接着我们看到一个特写镜头,片中那个女孩在一个略显肮脏的巷口捡了只可爱的小猫,一脸关爱地抱着它离开了。在巷内垃圾堆旁扔着一件与我们身上校服相同的衣裳,它的胸前绣着我们学校的LOGO,袖口上缝着三粒袖扣。
“这是高三的制服!”肖勇伸手指着这件衣服。
“是你哥的衣服还是他同学的?”班宇杰问。
正在此时,只见穿着校服的凌霄从巷口走过,他注意到衣服,又走回来,捡起制服仔细辨认,然后拿着衣服匆匆走了。
凌凛指着凌霄说:“这个人就是我哥哥凌霄,衣服应该是管青的。”他从背包里取出一张管青与凌霄的合影给大家看。我继续盯着屏幕,在之后不久的一段夜景中,年轻人送女孩去医院上夜班,路上有个男孩子与一个乞丐在推搡着打架,我认出乞丐是先前曾穿着校服的那个,而男孩子正是凌霄的同学管青。
凌凛在即时贴上写明管青出现的时间地点以及周围人物,随后在影片设置为录制状态下将纸条投进了电影。
班宇杰等四人虽然听我们介绍了那些奇异的事,并在片中看到那些道具及更贴近我们现实的校服和凌霄、管青二人在片中的存在,但当他们眼睁睁看着纸片在面前消失时,仍禁不住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管青的出现使事态有了转机,按照凌霄和凌凛分别时的想法,只要找到管青,再找到这一轮的影片出口,他们就可以回到现实中来。
于是凌凛打算再次进入电影与凌霄汇合,一起寻找管青和出口,但他的冲动遭到我们的一致反对。
首先李崇认为,尽管有校方的允许,但在没有把握什么时候可以返回的情况下,这样轻易地再次失踪是没有必要的,如果引起校方关注就麻烦了。肖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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