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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圣母对赎罪的信徒说“我宽恕你”一样。
我笑笑:“我们公司的总裁是令尊挚友,但由於工作繁忙,好久没能前来拜访,所以一定要我来看一看。”
当然是我瞎掰的,我们老总每天闲到长蘑菇,只会奴役我们这群劳动人民。
“啊,原来是这样,我去帮您叫他。”
“不用了,”我扬起下巴点点他身後,“令尊已经出来了。”
叶新的父亲名字叫叶清,混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国家的血,不过中国血统的比重占据明显优势,所以看上去还算顺眼。
所谓富人,富过三代才叫富人。第一代是暴发户,第二代是富二代,第三代才勉勉强强形成了点“雍容之气”。
叶清就是这第三代,自小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在公私合营的年代,他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公司总部移到了加拿大,逃过了一劫。开泰到他手里蒸蒸日上,也是他创办了“广告策划”这一部门。
这些光环,围绕著这位花甲老人,也掩盖了某些微不足道的小瑕疵。
很微小、很微小的,小瑕疵。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爸爸。”叶新乖巧的叫他。
叶老爷子看看我,说:“去书房。”
我笑著点头:“打扰您了。”
路过锺翛的时候,我小声说:“不打扰你们俩了。”
然後快步跟上去。
书房很大,是环形结构,有三层高,门边摆放著一个拿书用的脚手架,一圈书架被书塞得满满的,屋子的正中间是一张书桌,上面只有一盏台灯,一台电脑,一盆仙人球和两本交叠在一起的书,我探头看了看书名:追忆似水年华。
我抽抽嘴角,老爷子什麽时候文艺了。
书桌边上是一个室内音响,被布蒙著,有些年头了。
这里的一切,和我记忆中的没有任何差别。
“小夜。”
我抖抖鸡皮疙瘩,一脸嫌弃:“老爷子,我四十了,不是十四。”
其实叫他老爷子还是叫老了,至少从外貌上看,他依旧英俊挺拔,只是眼角的纹路更深了些,身材也没有走样,我俩走在大街上估计会被人认为是兄弟。
不愧是有钱人,保养得就是好。
他上下梭巡我一番,没说话。
我无奈:“不是你发短信叫我来的吗,有什麽事?”
这是只大boss,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和他做陌生人。
不过这辈子是没这福气了。
我的身体,我的骨骼,我的血液,都隐藏著他的基因。
但我长得不像他,他只给了我和他一模一样的挺拔鼻梁和混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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