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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那怎么办?”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一个人该死,那你走在平路上摔也给摔死,不该死的人,就算遇到什么样的险境都能化险为夷!”
“噢,所以呢?”
“你笨呐!反正我们也无聊地紧,不如把这个人抬到大山崖那边,从上面扔下去,看他的命到底硬不硬!”
“哇。。。你真狠,那大山崖可比上面这个高了不知道多少!”
“废话,你不想看么?”
“想!当然想!我们走吧!”
“等一下!不如我们来打个赌。”
“什么赌?”
“我们来赌他最后还能不能活!如果能活着我们就把他抓回
去当暗使!”
“怎么可能?从那里掉下去这么还可能活着?”
“那也不一定哟,而且山脚下的人有时候会到这边来采药,说不定这小子命大被救了呢。”
“真的?”
“当然是真的!赶紧地吧,我赌他一定死!一壶女儿红!”
“。。。。。。。”
张未歇恐惧地想逃开,可是他连睁开眼皮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躺在那里任那两人粗鲁地扛起自己,然后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接下来,又是熟悉的身体腾空失重感,心脏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所以他很快就又失去了意识。
后来,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觉得自己像死了千百次一样,醒过来看见的便是救他的婆婆。
这就是当年发生的事。
☆、第二十七章
有粗糙湿热的触感传来,张未歇被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回过神,面前赫然是一张放大了的马脸,原来在他发呆的期间,那瘦马无聊地过来舔他的脸,他伸出手拍开马脸,然后径自站起身来,那匹瘦马在他后面有些委屈地哼哼了两声。
金色的夕阳洒下来,把天地之间的物体染成美得不可方物色泽,张未歇眯着眼睛看了看天色,他觉得自己今晚应该去找个客栈的大通铺睡,睡了好几天野外,也被春天的夜雨弄得有些伤寒,他倒还好,就是怕这瘦马会经不住折腾,如果它倒下的话就只剩他一个人赶路了。
“瘦马。”张未歇转过头对着马想要说点什么,这时却觉得“瘦马”这个称呼实在不怎么好听,他走过去,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自言自语道:“总这么叫你也不太好吧,是不是该给你取个名字?”
瘦马从鼻子里又哼出两个听不出情绪的声音,也不知道它是听得懂还是听不懂,张未歇抬头望天,许多给动物取的名字从他脑海中飞过,什么花花,咪咪,阿黄,旺财。。。好像都有些不适合。
他有些苦恼地抓抓脑袋,再次看向那匹瘦得可怜的马,两个字脱口而出:“师弟!”
瘦马听到声音抬起头,一边嚼着口里的青草一边看着张未歇,看着它黑溜溜的大眼睛,张未歇只觉得这名字再适合不过了。
“对,你以后就叫师弟,走吧师弟,我们去客栈。”
天刚黑下来的时候张未歇进入了一个小镇,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镇上的人看起来都喜气洋洋地异常高兴,街上出来玩的人也比青柳镇要多得多,姑娘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结伴而行,也有年轻的男子换上自己最体面的衣服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不知道在讨论什么,而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拿着一个类似于绣球的东西,大得有西瓜那么大,小的就手掌般大小,造型各异,看起来很漂亮。
仿佛被这里欢快的气氛感染了,张未歇的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现在不急着去客栈,他想看看这里到底是在为什么庆祝,看那些年轻男女的样子,估计和七夕那种节日有些像。
“请问婆婆,这里是在做什么那么热闹?”张未歇牵着马停在路边,询问着在路边摆摊的婆婆。
“是他们年轻人的绣球节,年轻人你是外地来的吧?”婆婆那饱经风霜的眼睛上下扫了张未歇一眼这么说道。
“嗯,我第一次来这里,所以有些不清楚。”张未歇点点头回答道,果然和猜想的一样,是情人间的节日。
这个卖东西的老婆婆拿起一个做工精致的小绣球,巴掌大小,递给张未歇,说
:“买个绣球去玩吧!见到喜欢的姑娘就送给她,如果对方也对你有意思,也会把她手中的绣球送你!”
张未歇看着那颗比巴掌小不了多少的精致绣球,觉得它实在是很可爱,可无奈囊中羞涩,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呃。。。这个多少钱?”
“不贵,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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