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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丽珠跟娄可怡才走,张副官就过来了,听说晚上卫鹏要在自己的官邸设宴,马维铮过来接薛琰一起过去,薛琬忙站起来,“那时间可有些急了,我帮你挑下衣服。”
“你跟我们一起去呗?”薛琰并不希望薛琬就这么一直守在家里,“咱们一块去见见活的卫主席?”
薛琬被薛琰的话逗乐了,她一边拉开薛琰的衣柜,在几身没穿的新衣裙里选哪一身儿更合适一些,一边笑道,“还是算了吧,你去是马司令的女友,我去呢?女友的姐?”
而且她也不想再出现在人多的地方。
薛琬拿出一身浅金色旗袍在薛琰身上比了比,“就穿这个吧,我给你化个妆,再配上那双小羊皮的高跟鞋,一准儿好看,也有气势!”
薛琰拿起旗袍在镜子前照了照,笑道,“关键是气势!”当初她买这件下摆绣着凤纹的旗袍的时候,就玩笑道,“自己穿这件很气派”,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
马维铮帅府看到从车上下来的薛琰的时候,还是被晃了眼,他快步过去持了她的手,“很漂亮,像个女王,”
说完又低头看了看薛琰脚上的鞋子,笑道打趣道,“身高我也满意!不过这样会不会太累?”
就像薛琰爱笑他老,马维铮也喜欢“报复性”的说她矮,薛琰嗔了马维铮一眼,苦恼的皱皱鼻子,“还不是为了马司令您的面子啊,头一次陪您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就算是脚断了也得坚持啊!”
做好事一定得留名,虽然穿高跟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配裙子,但也有给马维铮挣面子的意思不是?
“瞧说的可怜的,”马维铮手上用了些力,想减轻薛琰脚上的负重,“要不我叫他们再去给你买两双低些的鞋?”
“唉,想不通你们这些时髦女郎,喊着解放天性,搞天足运动的是你们,主动穿这种又尖又细的高跟鞋的也是你们,”马维铮扶着薛琰往主楼里去,一边不时的提醒她小心脚下。
薛琰给了马维铮一颗卫生球,这跟儿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好不好?她就是矫情一下,结果还被当真了,裹小脚跟穿高跟能一样吗?裹小脚是取悦男人变态的癖好,穿高跟更多的是美丽自己。
马国栋到京都的时候薛琰就来帅府做过客了,但当时没好意思参观,这次府里只有马维铮,她就放开了,跟个老佛爷似的扶着马维铮,沿着甬道观赏帅府的景致。
“我听说霍万贤的帅府是前朝什么王爷的王府,你们家的呢?”在帅府走着,跟逛公园似的,薛琰都算不出来这宅子要是留到百年后,值多少钱了。
“呃,我们这也是,又不是一位王爷,皇帝都叫撵走了,那些王爷也差不离,”马维铮一笑,以前他很忙,很少到京都来,真到了京都,进了这所谓的帅府,也是倒头就睡了,根本没留意过他这个“家”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这么一看,还挺不错,地方也大。”
王府,地方能不大嘛?薛琰白了马维铮一眼,小伙子很知道怎么炫耀嘛!
第104章
终于走到平路上了,马维铮改扶为牵,“你现在的表情,是不是就是你说的‘羡慕嫉妒恨’?”
薛琰 “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学的真快!”
她看着眼前的亭台楼阁,“马维铮,你太有钱了!我要是你,就把这宅子卖了,当军费算了。”
马维铮瞪了薛琰一眼,帮她扶了扶头上的钻石小王冠,心道小姐们个个手艺不凡,那么短的头发怎么就能绾起来,上头还能戴上发冠?
“我父亲堂堂西北三省,不,现在是五省的联军司令,连处宅子都养不起,人家该怎么想我们西北了?”
呃,这个薛琰真没想到,她一吐舌头,十分狗腿的攀着马维铮的胳膊,“马司令原谅小女子鼠目寸光,我只是觉得这么大的宅子空着,简直就是浪费啊,铺张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啊!”
马维铮耸耸肩,这宅子算是政府给分的,就算是卖,估计也没有几个人能买下来,“你要是觉得浪费,就搬过来好了,省得养了这么些人,成天光吃饭没活干,嗯,”
马维铮觉得这个主意挺好,“只住你跟薛琬小姐还是挺浪费,不如你把姜老太太跟郭太太接到京都来吧,这样一来,这宅子就有人气了,我争取过年能回京都来,咱们一起过年。”
薛琰摇了摇头,她跟马维铮只是交往阶段,帅府她搬进来就不太适合了,还再接姜老太太跟郭太太过来,别说她不乐意,姜老太太也不会肯的。
不过马维铮的